2021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职扩招补充更换餐饮中心餐饮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本级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山东铭睿厨业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职扩招补充更换餐饮中心餐饮设备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8b80b23e7c0ba608017c0d0088963ac5
- 项目名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职扩招补充更换餐饮中心餐饮设备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2月0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山东铭睿厨业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北镇办事处黄河二路以北渤海五路以西A010号
- 被投诉人1: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本级
-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庆王路与文化街交叉口
- 被投诉人2: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瑞景嘉园1-2-304
- 相关供应商:
- 地址:
- 当事人:
- 地址:
基本情况
厨具属于政府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清单的产品,应该是宁夏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清单内,应属于集中采购而不是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放在宁夏采购中心以外的场所开标。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未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我局认定投诉人的请求事实依据充分,投诉成立。根据上述处理依据,我局责令采购人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本级及其他被投诉机构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 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确保采购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中心的集中采购目录清单进行采购,避免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开展采购活动。
- 审查招标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准确、清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减少潜在的投诉风险。
- 加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评估,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实力的供应商进行合作,降低投诉的可能性。
吴忠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08日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吴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第6号)
一、项目编号:8b80b23e7c0ba608017c0d0088963ac5
二、项目名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职扩招补充更换餐饮中心餐饮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铭睿厨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北镇办事处黄河二路以北渤海五路以西A010号
被投诉人1: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本级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庆王路与文化街交叉口
被投诉人2: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瑞景嘉园1-2-304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厨具属于政府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清单的产品,应该是宁夏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清单内,应属于集中采购而不是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放在宁夏采购中心以外的场所开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定投诉人的请求事实依据充分,投诉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责令采购人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吴忠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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