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内蒙古冰雪运动学校综合训练馆移动冰场设备安装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2月,由海拉尔区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哈尔滨乐之亭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商务部分认证证书、审计报告,技术部分供货方案、技术方案、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以及培训措施的不合理。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HZCHLES-C-H-220044
- 项目名称:内蒙古冰雪运动学校综合训练馆移动冰场设备安装
- 处理日期:2023年02月2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哈尔滨乐之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9号楼B113-274室
- 被投诉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
基本情况
- 商务部分认证证书(6.0分)不合理。
- 商务部分审计报告(6.0分)不合理,排斥新成立的企业。
- 技术部分供货方案(6.0分)不合理。
- 技术部分技术方案(5.0分)不合理。
- 技术部分质量保证(6.0分)不合理。
- 技术部分售后服务(6.0分)不合理。
- 技术部分培训措施(5.0分)不合理。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3、4、5、6、7成立。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4、5、6、7成立。本项目已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3年02月24日
- 处理人:海拉尔区财政局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来规避类似问题:
- 商务部分认证证书和审计报告需合理,不排斥新成立的企业。
- 技术部分供货方案和技术方案应合理,充分考虑需求方的实际情况。
- 技术部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应合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保障的有效性。
- 技术部分培训措施应合理,满足需求方的培训需求。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在类似项目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提升采购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海拉尔区财政局关于内蒙古冰雪运动学校综合训练馆移动冰场设备安装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3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CHLES-C-H-220044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冰雪运动学校综合训练馆移动冰场设备安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乐之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9号楼B113-274室
被投诉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
|四、基本情况
1.商务部分认证证书(6.0分)不合理。2.商务部分审计报告(6.0分)不合理,排斥新成立的企业。3.技术部分供货方案(6.0分)不合理。4.技术部分技术方案(5.0分)不合理。5.技术部分质量保证(6.0分)不合理。6.技术部分售后服务(6.0分)不合理。7.技术部分培训措施(5.0分)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投诉事项2不成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3.4.5.6.7成立。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4.5.6.7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已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海拉尔区财政局
2023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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