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2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四基四化”建设-执法站所外观形象改造项目(装修工程)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四川吉瑞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涉及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和四川欣百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四基四化”建设-执法站所外观形象改造项目(装修工程)。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540
- 项目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四基四化”建设-执法站所外观形象改造项目(装修工程)
- 处理日期:2022年12月23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四川吉瑞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社区天悦中心15栋805
- 被投诉人1: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6号
- 被投诉人2: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 相关供应商:四川欣百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号1栋7层708号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9月27-29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工程类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了15家供应商。随后,于2022年10月19日组织了本项目的磋商和评审,并于10月20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的结果公告。截至2022年12月14日,该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活动已暂停。
投诉事项:投诉人指出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欣百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的施工工期为40个日历天,但未按照要求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施工工期延长至60个工作日。投诉人认为应不予通过实质性评审,评审过程存在错误。
处理依据
经核实,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2年12月23日
-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类似的项目中注重以下几点,以避免类似投诉的发生:
- 在磋商和评审过程中,确保严格按照要求响应实质性要求,并与投诉人充分沟通,确保双方对工期等关键事项达成一致。
- 确保评审过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减少评审错误的发生,避免给投诉人留下可诉之机。
-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及时沟通和协调相关事宜,以避免对方产生误解和投诉的可能。
- 在项目管理中,注重细节和合同履约,确保施工工期等关键要素的准确执行。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更好地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并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文由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原创内容,严禁外泄。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164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540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四基四化”建设-执法站所外观形象改造项目(装修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吉瑞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社区天悦中心15栋805
被投诉人1: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6号
被投诉人2: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相关供应商:四川欣百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号1栋7层708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9月27-29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工程类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15家供应商。2022年10月19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磋商、评审。2022年10月20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2年12月14日,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活动已暂停。
投诉事项: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欣百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示的施工工期为40日历天,未按照要求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施工工期60天,应不予通过实质性评审,评审错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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