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巫溪县白马小学空调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案例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03月24日,由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巫溪县白马小学空调采购第二次(项目号:WXX22A00351)。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WXX22A00351
- 项目名称:巫溪县白马小学空调采购第二次
- 处理日期:2023年05月2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
- 地址:乐至县迎宾大道世俊国际
- 被投诉人1:巫溪县白马小学校
- 通讯地址:巫溪县白马小学
基本情况
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对巫溪县白马小学关于巫溪县白马小学空调采购第二次(项目号:WXX22A00351)的投诉,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已依法受理。然而,在投诉查证过程中,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关于本项目的《撤销投诉函》。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根据该规定,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决定终止本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处理结果
本次投诉处理程序已终止,具体处理结果如下:
- 处理时间:2023年05月29日
- 处理人: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
- 处理结果: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
- 加强项目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 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潜在问题,避免投诉情况的发生。
- 对采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严格监控和记录,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 提供详细、准确的采购文件和信息,避免给投诉人提供可利用的漏洞。
-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投诉,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改进采购管理,预防和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并提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关于巫溪县白马小学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溪财采终〔2023〕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巫溪县白马小学空调采购第二次”(项目号:WXX22A00351)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XX22A00351采购时间:2023年03月24日
二、项目名称:巫溪县白马小学空调采购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
地址:乐至县迎宾大道世俊国际
被投诉人1:巫溪县白马小学校
通讯地址:巫溪县白马小学
四、基本情况
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对巫溪县白马小学关于巫溪县白马小学空调采购第二次(项目号:WXX22A00351)的投诉,我局已依法受理,但在投诉查证过程中,我局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关于本项目的《撤销投诉函》。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之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本项目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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