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案例:华苑片区及渤龙湖片区控规层级调整工作投诉处理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天津华恺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被投诉的主要对象包括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及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委托第三方开展华苑片区及渤龙湖片区2021年上半年控规层级调整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YZXZC-2021-044
- 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开展华苑片区及渤龙湖片区2021年上半年控规层级调整工作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1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天津华恺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被投诉人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被投诉人2: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委托第三方开展华苑片区及渤龙湖片区2021年上半年控规层级调整工作(项目编号:
SYZXZC-2021-044),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132.5万元。被投诉人于2021年11月08日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并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中标公告。在同年11月30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目前该项目合同正在履行中。
主要投诉事项为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答复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提出异议,并要求该质疑事项应当成立。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决定,对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况,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并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于2022年1月14日做出处理决定。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在开展政府采购过程中应注重以下方面,以避免类似的投诉情况:
- 加强招标公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确保信息的全面披露,避免给投诉人提供理由。
- 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活动,确保公平竞争和公正评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
-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充分核实其资质和信誉情况,确保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降低合作风险。
- 对投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和调查,及时回应投诉人的疑问,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以上建议旨在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规性,以减少投诉和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采购秩序和形象。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滨财采政投决〔2021〕56号)
一、项目编号:
SYZXZC-2021-044
二、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开展华苑片区及渤龙湖片区2021年上半年控规层级调整工作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华恺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被投诉人2: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委托第三方开展华苑片区及渤龙湖片区2021年上半年控规层级调整工作(项目编号:SYZXZC-2021-044)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132.5万元。被投诉人于2021年11月08日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中标公告。2021年11月30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目前本项目合同正在履行。
主要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被投诉人答复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投诉人不服,质疑事项1应当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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