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智能政务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月14日,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天津华恺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2021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智能政务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YZXZC-2021-042
- 项目名称:2021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智能政务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1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天津华恺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被投诉人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被投诉人2: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2021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智能政务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SYZXZC-2021-042)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50万元。被投诉人于2021年11月04日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中标公告。于2021年12月1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目前本项目合同正在履行。
主要投诉事项:
-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答复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投诉人不服,质疑事项1应当成立。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
处理时间:2022年1月14日
处理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处理结果:根据投诉事项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况,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决定,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的规避建议,被投诉人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应加强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质疑事项的审查和解答工作,确保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解释,避免引发投诉纠纷。同时,应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协调和沟通,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采购过程的可信度和合规性。
以上是根据用户提供的内容生成的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滨财采政投决〔2021〕54号)
一、项目编号:
SYZXZC-2021-042
二、项目名称:
2021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智能政务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华恺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被投诉人2: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2021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智能政务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YZXZC-2021-042)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50万元。被投诉人于2021年11月04日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中标公告。2021年12月1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目前本项目合同正在履行。
主要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被投诉人答复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投诉人不服,质疑事项1应当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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