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宁夏智慧林草云平台一期建设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处理完毕。投诉人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具有倾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违反相关规定,将非国家强制规定的资质、资格、认证作为技术参数条款,且具有明显指向性;存在重复投资、资源浪费的情况。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20220415162011042
-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宁夏智慧林草云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5月3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路60号
- 被投诉人2: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西侧银川金凤万达广场公寓第4幢2101、2124室
- 相关供应商:
- 地址:
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投诉称: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具有倾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
- 本项目招标文件违反相关规定,将非国家强制规定的资质、资格、认证作为技术参数条款,且具有明显指向性;
- 本项目存在重复投资、资源浪费的情况。
处理依据
经本机关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据支持,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时间:2022年05月31日
处理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和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投诉:
- 制定公平、公正的评分办法,避免给人以倾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的印象。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招标文件,避免将非国家强制规定的资质、资格、认证作为技术参数条款,并确保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合理性和客观性。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管和管理,避免出现重复投资、资源浪费的情况。
以上建议旨在提升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增强各方的信任与合作关系。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19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20220415162011042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宁夏智慧林草云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路60号
被投诉人2: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西侧银川金凤万达广场公寓第4幢2101、2124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具有倾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2、本项目招标文件违反相关规定,将非国家强制规定的资质、资格、认证作为技术参数条款,且具有明显指向性;3、本项目存在重复投资、资源浪费的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据支持,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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