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山东沈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六)项目投诉。投诉涉及的主要当事人包括山东沈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以及山东朗特莱克商贸有限公司。投诉内容主要包括相关供应商涉嫌围标串标以及被投诉人资质审查有误、评标不公等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2234、2包
- 项目名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六)项目(2272)
- 处理日期:待填写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山东沈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288号恒昌大厦601-1室
- 被投诉人: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8层04单元、青岛市江苏路16号
- 相关供应商:山东朗特莱克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无
- 当事人:无
- 地址:无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意,并向相关机关投诉。投诉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 相关供应商涉嫌围标串标。
- 被投诉人资质审查有误,评标不公。
处理依据
针对投诉事项1,经调查核实后发现投诉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足,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针对投诉事项2,经初步审查后发现该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针对投诉事项1和事项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估,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本案件中涉及的问题,被投诉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及相关机构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投诉案件:
- 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采购流程,避免出现不合规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 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 完善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确保投诉事项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及相关机构改进采购管理和流程,提高采购活动的质量和效率,以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六)项目(2272)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0000000202202002234、2包
二、项目名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六)项目(2272)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山东沈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288号恒昌大厦601-1室
2.被投诉人: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8层04单元、青岛市江苏路16号
3.相关供应商:山东朗特莱克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无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1.相关供应商涉嫌围标串标。2.被投诉人1资质审查有误,评标不公。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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