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荆楚理工学院协同创新虚拟化平台(人工智能实验室Ⅰ期)采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01月21日,由湖北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湖北兴灏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被投诉人在荆楚理工学院协同创新虚拟化平台(人工智能实验室Ⅰ期)采购项目中的质疑答复不满。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无
- 项目名称:荆楚理工学院协同创新虚拟化平台(人工智能实验室Ⅰ期)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1月2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湖北兴灏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北路4号厂房2栋5层A5-183
- 被投诉人: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24号
- 相关供应商1:湖北欣捷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东站路东方雅苑B2816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在荆楚理工学院协同创新虚拟化平台(人工智能实验室Ⅰ期)采购项目中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因此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包括:
- 中标方所投华硕产品D700TC的主板芯片为B560,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中标方所投华硕产品D700TC的电源不符合招标要求。
- 中标方所投华硕产品D700TC的机箱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3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作出如下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2年01月21日
- 处理人:湖北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3不成立,投诉被驳回。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为了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被投诉人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以考虑以下建议:
- 在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和选择供应商,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对投诉事项进行仔细核实和调查,确保投诉事实的准确性和依据的充分性,避免出现处理不当的情况。
- 在与投诉人的沟通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解释,及时回应投诉人的疑问和质疑,以提高投诉处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改善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以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并提升投诉处理的效率和满意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荆楚理工学院协同创新虚拟化平台(人工智能实验室Ⅰ期)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荆楚理工学院协同创新虚拟化平台(人工智能实验室Ⅰ期)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兴灏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北路4号厂房2栋5层A5-183
被投诉人: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24号
相关供应商1:湖北欣捷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东站路东方雅苑B2816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中标方所投华硕产品D700TC的主板芯片为B560,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中标方所投华硕产品D700TC的电源不符合招标要求;3.中标方所投华硕产品D700TC的机箱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3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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