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龙湖校区护坡围墙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8月5日,由河南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河南崇晟建设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质疑答复书所附的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中签署日期的笔迹相同,签署日期存在造假之处,并认为变更事由过于牵强。投诉人要求取消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成交资格。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302
- 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龙湖校区护坡围墙改造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8月5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河南崇晟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荥阳市城关乡杨垌村一组29号
- 被投诉人1: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 地址: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祥云路西段76号
- 被投诉人2: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2房间
- 相关供应商: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林州市合涧昌平路8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河南省财政厅依法受理并处理。投诉事项涉及质疑答复书所附的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中签署日期的笔迹相同、签署日期存在造假之处,并认为变更事由过于牵强。投诉人要求取消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成交资格。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核实,投诉人所指情况不实,因此驳回了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时间:2022年8月5日
处理机构:河南省财政厅
根据调查结果,投诉人所指情况不属实,投诉被驳回。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及相关采购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审查和管理,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同时,建议采购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避免给投诉人提供投诉的机会。此外,被投诉人应注重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的遵守,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采购过程,以减少投诉的发生。
以上为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龙湖校区护坡围墙改造项目的投诉处理情况及相关建议。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32号)
一、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302
二、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龙湖校区护坡围墙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崇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荥阳市城关乡杨垌村一组29号
被投诉人1: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地址: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祥云路西段76号
被投诉人2: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2房间
相关供应商: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合涧昌平路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质疑答复书所附的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中签署日期的笔迹相同,签署日期有造假之处,变更事由过于牵强。投诉请求: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人所指情况不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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