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月17日,由岳西县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安徽伟帮行楼宇设备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供应商为安徽伟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中标候选人安徽伟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品牌(奥的斯Gen3)的曳引机不满足招标文件原厂原品牌要求,属于技术参数不响应招标人要求。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YXHC2021-10-08
- 项目名称: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1月1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安徽伟帮行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1号合肥世界之窗创新产业园B座1107/1109室
- 被投诉人: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岳西县经济开发区河湾路2号
- 相关供应商:安徽伟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B1-2617室
- 当事人: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建设东路101号
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伟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品牌(奥的斯Gen3)的曳引机不满足招标文件原厂原品牌要求,属于技术参数不响应招标人要求。
处理依据
-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
-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为了规避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品牌选择,确保投标品牌符合原厂原品牌要求。同时,应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和把关,确保技术参数与招标人要求相符,避免投诉事项的发生。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被投诉人应与供应商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可能引发投诉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以上为投诉处理案例解析,如有其他补充事宜或对处理结果不服,相关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西县人民政府或安庆市财政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岳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岳西县财政局
2022年01月17日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岳西县财政局关于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YXHC2021-10-08
二、项目名称: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伟帮行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1号合肥世界之窗创新产业园B座1107/1109室
被投诉人: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岳西县经济开发区河湾路2号
相关供应商:安徽伟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B1-2617室
当事人: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建设东路101号
四、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伟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品牌(奥的斯Gen3)的曳引机不满足招标文件原厂原品牌要求,属于技术参数不响应招标人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项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西县人民政府或安庆市财政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岳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岳西县财政局
2022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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