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2年1月14日阜蒙县蒙古族实验中学采购教学设备项目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月14日,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沈阳百创亿达商贸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阜蒙县蒙古族实验中学采购教学设备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FMXCG2021-15
- 项目名称:阜蒙县蒙古族实验中学采购教学设备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1月1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沈阳百创亿达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109-1号)2层247-8868室
- 被投诉人1:阜蒙县蒙古族实验中学
- 地址:阜蒙县教育路西段
- 被投诉人2:阜蒙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阜蒙县财政局101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6:招标文件参数的设置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投诉事项7-10:招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设定不合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于2022年01月14日作出处理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采购过程中注重以下几点,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招标文件参数设置应公正合理,避免存在明显的指向性,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 在招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设定时,应考虑合理性和公正性,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减少不合理的评审结果。
以上建议可作为被投诉人在类似投诉案件中的参考,以提高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引发类似的投诉问题。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阜蒙县财政局关于阜蒙县蒙古族实验中学采购教学设备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二号)
一、项目编号:FMXCG2021-15
二、项目名称:阜蒙县蒙古族实验中学采购教学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百创亿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109-1号)2层247-8868室
被投诉人1:阜蒙县蒙古族实验中学
地址:阜蒙县教育路西段
被投诉人2:阜蒙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阜蒙县财政局1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6:招标文件参数的设置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投诉事项7-10:招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设定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01月14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