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铜陵高铁北站地区卫生保洁和绿化管护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铜陵市义安区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安徽碧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铜陵高铁北站地区卫生保洁和绿化管护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2022CGF002
- 项目名称:铜陵高铁北站地区卫生保洁和绿化管护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5月1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安徽碧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铜陵市杨东村散户1号
- 被投诉人:铜陵高铁北站地区卫生保洁和绿化管护项目评标委员会,地址:无
- 相关供应商:无
- 当事人:无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反映鉴于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质疑回复,本项目无需全员购买社保,故评标委员会因其投标文件中没有全员购买社保给予废标理由不成立。
投诉事项2:反映若评标委员会认定必须全员购买社保,中标单位的报价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故中标于法无据,属无效报价。请求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复审或重新招标。
处理依据
-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投诉事项2因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根据上述处理依据,对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做出如下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 投诉事项2:因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在处理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建议: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确保中标单位的报价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相符。
- 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和要求进行认真审核,避免因评标不准确或不全面导致的投诉和纠纷。
- 加强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理解和应用,确保投诉处理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加强规范操作,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铜陵市义安区财政局关于铜陵高铁北站地区卫生保洁和绿化管护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CGF002
二、项目名称:铜陵高铁北站地区卫生保洁和绿化管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碧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杨东村散户1号
被投诉人:铜陵高铁北站地区卫生保洁和绿化管护项目评标委员会
地址:无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1,反映鉴于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质疑回复,本项目无需全员购买社保,故评标委员会因其投标文件中没有全员购买社保给予废标理由不成立。
2,反映若评标委员会认定必须全员购买社保,中标单位的报价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故中标于法无据,属无效报价。请求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复审或重新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因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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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财政局
2022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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