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专业彩色印刷机项目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1月16日,由山西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山西臻宸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专业彩色印刷机(文书集中输出整理印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SXPRZ-2021-018)。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包括投诉人山西臻宸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诉人1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被投诉人2山西票融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及相关供应商山西金众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XPRZ-2021-018
- 项目名称: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专业彩色印刷机(文书集中输出整理印务系统)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1月1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山西臻宸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266号7幢2单元1803号房
- 被投诉人1: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学59号
- 被投诉人2:山西票融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33号科慧大厦519室
- 相关供应商:山西金众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4号26幢1层109B号、5层515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专业彩色印刷机(文书集中输出整理印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SXPRZ-2021-018)的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投诉人对成交供应商山西金众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不能响应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提出质疑。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经认定投诉事项1、2成立,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处理结果
山西省财政厅于2021年11月16日处理完毕该投诉案件,并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注重以下事项:
- 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评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要求。
- 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和考察,确保其具备提供符合要求产品的能力和信誉。
-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通过以上措施,被投诉人可以有效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供应商的合作质量。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山西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晋财购诉决[2021]27号
一、项目编号
SXPRZ-2021-018
二、项目名称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专业彩色印刷机(文书集中输出整理印务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臻宸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266号7幢2单元1803号房
被投诉人1: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学59号
被投诉人2:山西票融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33号科慧大厦519室
相关供应商:山西金众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4号26幢1层109B号、5层51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专业彩色印刷机(文书集中输出整理印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SXPRZ-2021-018)的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投诉人诉称1、2:成交供应商山西金众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不能响应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成立,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山西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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