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应急医疗设施配置采购项目(包六)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应急医疗设施配置采购项目(包六)。投诉处理机构为沂源县卫生健康局。投诉人为山东联众易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淄博新惠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淄博立睿商贸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实际为同一自然人控制,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DGP370323202102000165
- 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应急医疗设施配置采购项目(包六)
- 处理日期:待补充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山东联众易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800号紫薇广场B-515室
- 被投诉人:淄博新惠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健康路90甲15号
- 相关供应商:淄博立睿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健康路南麻一村沿街房8号
- 当事人: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军民路2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应急医疗设施配置采购项目(包六)(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323202102000165)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沂源县卫生健康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淄博新惠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淄博立睿商贸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实际为同一自然人控制,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处理依据
根据投诉事项,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审查了投诉人的投诉材料、被投诉人提交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经审查,沂源县卫生健康局认为: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证据无法证明上述两家公司为同一自然人控制。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结果
处理时间:待补充
处理人:待补充
处理结果:根据沂源县卫生健康局的审查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建议被投诉人在进行采购项目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政府采购法规和规定,确保投标人资格的合法性和独立性。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查,确保各家公司之间不存在控制关系,以维护采购项目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此外,建议采购单位在采购过程中注重信息公开,提供更多的透明度和参与机会,减少投诉的可能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应急医疗设施配置采购项目(包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0323202102000165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应急医疗设施配置采购项目(包六)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山东联众易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800号紫薇广场B-515室
2.被投诉人:淄博新惠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健康路90甲15号
3.相关供应商:淄博立睿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健康路南麻一村沿街房8号
4.当事人: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军民路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应急医疗设施配置采购项目(包六)(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323202102000165)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淄博新惠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淄博立睿商贸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实际为同一自然人控制,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事项,本机关审查了投诉人的投诉材料、被投诉人提交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经审查,本机关认为: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证据无法证明上述两家公司为同一自然人控制。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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