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3月21日,由甘肃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甘肃中澳博源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1259-21488
- 项目名称: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4月2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甘肃中澳博源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 投诉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22号万达中心2207
- 被投诉人1: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 被投诉人1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西街1号
- 被投诉人2: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被投诉人2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号楼1单元405室
- 中标供应商:甘肃稳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供应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583号第2单元18层1804室
- 相关供应商:甘肃博瑞仁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相关供应商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渭河街3103号A611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甘肃中澳博源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涉及甘肃博瑞仁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甘肃稳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所投进口产品国外生产厂家给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而投诉人提供的进口产品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经核查发现,甘肃博瑞仁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稳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投诉人均未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外生产厂家给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项目符合专业条件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因此,责令采购人对该项目予以废标,并重新开展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经处理决定,根据上述依据,决定责令采购人废标,并重新开展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该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国外生产厂家给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并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估。
- 制定严格的采购流程和标准,确保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合规的文件和材料。
- 加强对投标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 定期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采购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法律意识。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提高采购项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和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甘财采处(2022)1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259-21488)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259-21488项目预算:170万元
投诉人:甘肃中澳博源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22号万达中心2207
被投诉人1: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西街1号
被投诉人2: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号楼1单元405室
中标供应商:甘肃稳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583号第2单元18层1804室
相关供应商:甘肃博瑞仁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渭河街3103号A611室
我机关依法对2022年3月21日收到的甘肃中澳博源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甘肃博瑞仁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稳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并未提供所投进口产品国外生产厂家给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而投诉人提供的进口产品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经核查,甘肃博瑞仁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稳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均未按招标文件“特定资格要求”中关于“②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外生产厂家给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国外生产厂家给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该项目符合专业条件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责令采购人对该项目予以废标,并重新开展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甘肃省财政厅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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