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宣威市中医医院保洁绿化服务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8月30日,由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大理市新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针对云南东创清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在宣威市中医医院保洁绿化服务项目的资格审查环节提供虚假材料,要求废标或终止采购活动或选择合格投标供应商。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XWCGGK2021F16
- 项目名称:宣威市中医医院保洁绿化服务
- 处理日期:2021年11月22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大理市新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北路17号
- 被投诉人1: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宣威市向阳街西段
- 被投诉人2:宣威市中医医院
- 地址:宣威市振兴北路2号
- 相关供应商:云南东创清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金贝商业城11栋1、2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资格审查环节的答复表示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涉及云南东创清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条件的规定。投诉人要求废标或终止采购活动,或选择合格投标供应商。
处理依据
经调查,云南东创清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本次投诉处理的结果如下:
- 处理时间:2021年11月22日
- 处理人:宣威市财政局
-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被驳回。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
- 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其具备满足招标条件的资质和经验。
- 加强对投标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定期核查其履约情况,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并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提升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宣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第2号
一、项目编号:XWCGGK2021F16
二、项目名称:宣威市中医医院保洁绿化服务
采购日期:2021-08-30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大理市新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北路17号
被投诉人1: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宣威市向阳街西段
被投诉人2:宣威市中医医院
地址:宣威市振兴北路2号
相关供应商:云南东创清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金贝商业城11栋1、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资格审查环节质疑作出的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云南东创清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标准的资格条件规定。投诉请求:针对云南东创清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当予以废标或终止采购活动或在本次投标中选取合格投标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云南东创清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附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宣威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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