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中小幼第六周期继续教育四、五年度网络研修与线下面授指导项目第3包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1月19日,由天津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招标项目中标供应商实际从业人员超过了300人,不属于中小型企业。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TGPC-2022-D-0676
- 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中小幼第六周期继续教育四、五年度网络研修与线下面授指导项目第3包
- 处理日期:2023年1月1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3号楼4单元3B
- 被投诉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 采购人: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相关供应商: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3号院北广大厦1018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招标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中标供应商实际从业人员超过了300人,不属于中小型企业。
审查情况
经审查,投诉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被投诉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第3包采购预算1428.624万元。2022年10月12日,投诉项目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1月2日,投诉项目组织开标及评标。2022年11月2日,投诉项目发布中标公告,第3包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1309.572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处理时间:2023年1月19日
处理人:天津市财政局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招标程序,确保投标资格符合要求。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中小型企业的标准,并加强对中标供应商从业人员数量的核实。
-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调查核实投诉事项,并依法进行处理。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政府采购的合规性和公信力。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中小幼第六周期继续教育四、五年度网络研修与线下面授指导项目第3包(津财采投决〔2023〕3号)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编号
TGPC-2022-D-0676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中小幼第六周期继续教育四、五年度网络研修与线下面授指导项目第3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3号楼4单元3B
被投诉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采购人:天津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3号院北广大厦1018室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招标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中标供应商实际从业人员超过了300人,不属于中小型企业。
(二)审查情况
经审查,投诉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被投诉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第3包采购预算1428.624万元。2022年10月12日,投诉项目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1月2日,投诉项目组织开标及评标。2022年11月2日,投诉项目发布中标公告,第3包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1309.572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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