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由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和山东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处理完毕。投诉人为至诚(山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呼吸科运动心肺康复系统、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采购项目存在的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0000000202102009849、B包
- 项目名称: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呼吸科运动心肺康复系统、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至诚(山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许家寺前街8号137室
- 被投诉人:
-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
- 山东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8号楼603室
- 相关供应商:济南泛维经贸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济南新材料交易中心办公楼二层477号
- 当事人:无
- 地址:无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随后向相关机关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 该项目招标参数为特定厂家(深圳雷迈品牌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的设备技术参数,很多参数与诊疗无关,也对治疗没有任何帮助提高,致使其他潜在供应商无法公平公正地参与投标,严重影响中标结果,明显存在控标行为。其他品牌设备根本无法参与,一些有利于临床需求的功能被忽略,显示前期缺乏市场调研。
- 通过捆绑治疗性电子支气管镜实现控标目的,排除潜在供应商,实现高价中标的目的。本次招标通过特定参数,将其他设备捆绑在一起,达到高价中标的目的,涉嫌以次充好恶意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家资金流失。本次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预算为230万,实际中标价为229.3万元,明显是前期已经知道内情,完全有信心把控中标价格,缺乏市场竞争,内部操纵价格。相比全国范围内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设备价格约为100万元以内,而本次招标中深圳雷迈品牌半导体光动力设备以185万元中标,明显高出市场价格。
- 另外两家公司山东巴尔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龙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使用的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和倍频激光光动力治疗仪与招标要求严重偏离,不符合投标产品的要求,请求废标处理。
- 对质疑答疑过程存在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质疑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答疑,并且在质疑内容会影响到中标结果的情况下应暂停招标组织论证,但本次招标未按规定执行。
- 本次招标存在围标控标嫌疑,需要调查核实。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认定:
- 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中有关“治疗型电子支气管镜”技术参数内容以及投诉事项4缺乏事实依据,因此驳回投诉。
- 投诉事项2关于“采购包划分”的内容、投诉事项3和投诉事项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因此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本机关驳回了投诉人的部分投诉事项,并认定投诉事项2、3和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应确保招标参数与诊疗需求相关,公平公正地对待潜在供应商,避免将特定厂家的设备技术参数作为限制条件,以充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 在招标过程中,不应采取捆绑销售的方式,以避免排除其他潜在供应商和实现高价中标的目的。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招标,确保价格合理、公平竞争。
- 在质疑答疑环节,应按照法定规定及时回应质疑,并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问题进行暂停招标组织论证,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 在招标过程中,应避免围标控标行为的发生,保持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确保中标结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加强规范管理,在类似投诉案件中避免出现问题,确保公正、透明的采购过程。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呼吸科运动心肺康复系统、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0000000202102009849、B包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呼吸科运动心肺康复系统、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至诚(山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许家寺前街8号137室
2.被投诉人: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8号楼603室
3.相关供应商:济南泛维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济南新材料交易中心办公楼二层477号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1.该项目招标参数为特定厂家(深圳雷迈品牌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的设备技术参数,很多参数与诊疗无关,也对治疗没有任何帮助提高,致使其他潜在供应商无法公平公正的参与投标,严重影响中标结果,明显存在控标行为。如此其他品牌设备根本无法参与,一些好的有利于临床需求的功能而不被提出,明显前期缺乏市场调研。2.通过捆绑治疗性电子支气管镜实现控标目的,排除潜在供应商,实现高价中标的目的。本次招标通过特定参数,捆绑其他设备打包在一起,达到高价中标的目的,涉嫌以次充好恶意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家资金流失。本次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预算230万,实际中标价229.3万元(供应商有绝对的信心按照接近总价中标,明显是前期已经知道内情,完全有信心把控中标价格,缺乏市场竞争,内部操纵价格),目前全国范围内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设备价格为100万元以内,很多医院采购价50万元左右(北京丰台医院同类中标价49万元,镇江一院同类设备中标价70万元),深圳雷迈品牌市场成交价也在100万元左右(深圳雷迈A型机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标价75万元,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标价119.8万),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同类设备中标价93万元,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同类设备中标价94.68万元,山东省立医院同类设备中标价93万。而在本次招标中深圳雷迈品牌半导体光动力设备以185万元中标明显高出市场价格。深圳雷迈光动力设备有A型和B型两个型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能查到深圳雷迈光动力设备是一款设备分为A、B型号,所有参数和功能均一致,并且临床试验报告使用同一份,除了外形(落地式和台式)没有任何区别,因此深圳雷迈品牌光动力治疗机A型和B型性能上属于一样的设备。3.本次招标另外两家公司山东巴尔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龙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使用武汉亚格品牌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和北京心润心品牌倍频激光光动力治疗仪,投标产品严重偏离重大参数,属于实质响应投标产品不足三家,请求废标处理。4.质疑答疑存在问题,法律规定在三个工作日进行答疑,并且在质疑内容会影响到中标结果的情况下没有暂停招标组织论证。5.本次招标有围标控标嫌疑,请查明。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一、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中有关“治疗型电子支气管镜”技术参数内容、投诉事项4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2关于“采购包划分”的内容、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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