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院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9月23日,由河南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武汉地大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针对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院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项目的质疑和不满。投诉人提出了三项投诉事项,包括未告知投诉人的打分评审明细、项目的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以及中标公告期限过短。投诉人要求告知评审得分情况、无效化包1结果公告并重新评标或重新组织招标、以及公开评标活动的全程录音录像。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539
- 项目名称: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院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9月23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武汉地大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41号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2栋5-6层(自贸区武汉片区)
- 被投诉人1: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院
-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
- 被投诉人2: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河南省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
-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未告知投诉人的打分评审明细。
- 本项目存在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
- 中标公告期限只有1个工作日。
投诉人的请求包括:
- 告知得分排名以及具体评审得分情况。
- 无效化包1结果公告,更换评审专家重新评标或包1重新组织招标。
- 公开评标活动的全程录音录像。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为无效投诉事项。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做出如下处理结果:
- 时间:2022年9月23日
- 处理人:河南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驳回,投诉事项3为无效投诉事项。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
- 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透明公开。
- 在采购过程中,及时与投诉人沟通,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解释,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投诉。
- 提前公示评标标准、评审流程和结果公告等信息,确保公平公正。
- 延长中标公告期限,给予投诉人足够的时间了解和提出质疑。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增强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可信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43号)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539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院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地大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41号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2栋5-6层(自贸区武汉片区)
被投诉人1: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
被投诉人2: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未告知投诉人的打分评审明细。2.本项目存在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3.中标公告期限只有1个工作日。投诉请求:1.告知得分排名以及具体评审得分情况2.包1结果公告无效,更换评审专家重新评标或包1重新组织招标。3.公开评标活动的全程录音录像。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为无效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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