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制作导视系统与文化长廊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投诉制作导视系统与文化长廊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2-J1-310025-YJZX)。投诉人为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诉内容涉及到的相关人物包括被投诉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相关供应商百色市创宇广告有限公司,以及当事人邹雪锋。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BSZC2022-J1-310025-YJZX
- 项目名称:制作导视系统与文化长廊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4月15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90号骏景花园东御苑G1栋2402室
- 被投诉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生街235号
- 相关供应商:百色市创宇广告有限公司
-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8号三祺龙景国际办公楼18层1801、1802号
- 当事人:邹雪锋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90号骏景花园东御苑G1栋2402室
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3日,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收到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邮寄的投诉书,投诉内容为制作导视系统与文化长廊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2-J1-310025-YJZX)。
处理依据
-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
处理结果
经本机关审查,认为投诉人的权益未受到损害,投诉无效,决定不予受理。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投诉情况的发生:
-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顺畅交流。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并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合规性。
- 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避免给投诉人造成不满和困扰。
- 定期进行项目进展报告和沟通,及时回应投诉人的疑问和意见,增强双方的互信和合作关系。
-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进行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以维护各方的权益和形象。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改进项目管理和沟通机制,预防和解决类似投诉问题,提升项目执行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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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制作导视系统与文化长廊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SZC2022-J1-310025-YJZX
二、项目名称:制作导视系统与文化长廊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90号骏景花园东御苑G1栋2402室
被投诉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生街235号
相关供应商:百色市创宇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8号三祺龙景国际办公楼18层1801、1802号
当事人:邹雪锋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90号骏景花园东御苑G1栋2402室
四、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3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制作导视系统与文化长廊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2-J1-310025-YJZX)的投诉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
2、处理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权益受未到损害,投诉无效,决定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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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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