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福州北欧中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在2020年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第八包第二次)中的评标不公进行质疑。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01807
- 项目名称: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第八包第二次)
- 处理日期:2021年11月1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福州北欧中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东方名城92号楼2303
- 被投诉人1: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17楼1713-1714号
- 被投诉人2: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
- 相关供应商:四川联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288号B-201
基本情况
福州北欧中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第八包第二次)作出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服,于2021年9月18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并于2021年9月22日被本机关收到。本机关于2021年9月27日向福州北欧中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并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补正材料。经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为评标小组对四川联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履约能力"和"项目实施"评分不公。
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发布涉案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1年8月25日组织涉案项目开标和评审,于2021年8月26日发布涉案项目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联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9月24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与四川联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处理依据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本案于2021年11月17日处理完毕,投诉驳回。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被投诉人的同行应注意在评标过程中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守相关政府采购法规和规定。评标小组应根据项目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确保评标结果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时,在公告和结果公示环节应充分披露项目信息,增加透明度,减少争议的可能性。另外,被投诉人应加强对投诉处理程序的规范,及时处理并回复投诉,确保投诉事项得到妥善解决,以维护采购的公信力和信任度。
以上为针对2021年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投诉处理案例的分析和建议。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1〕149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01807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第八包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州北欧中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东方名城92号楼2303
被投诉人1: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17楼1713-1714号
被投诉人2: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联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288号B-201
四、基本情况
福州北欧中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第八包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0180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9月18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1年9月22日收到。本机关于2021年9月27日向福州北欧中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补正材料。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评标小组对四川联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履约能力”和“项目实施”评分有失公允。
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发布涉案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1年8月25日组织涉案项目开标、评审,于2021年8月26日发布涉案项目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联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9月24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与四川联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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