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2年9月湖北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凌峰楼外立面真石漆工程项目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9月,由湖北晨宇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投诉。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凌峰楼外立面真石漆工程项目的采购过程中,被投诉人湖北国华公司以项目经理社保截图模糊不清为由废标,并拒绝查询相关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无
- 项目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凌峰楼外立面真石漆工程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9月05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湖北晨宇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3号世纪彩城彩晨大厦23层
- 被投诉人:
-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铁建1818中心10楼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湖北晨宇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凌峰楼外立面真石漆工程项目的采购过程中,投诉被投诉人湖北国华公司的行为。投诉人指称,在现场项目经理提出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利用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并核实响应文件所提交的社保截图的要求时,被投诉人湖北国华公司拒绝查询,并以项目经理社保截图模糊不清为由废标。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核实后,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过对投诉事项的核实和分析,投诉人的指控缺乏实际依据,因此决定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提供清晰、完整的相关文件和信息,以避免类似的误解和争议的发生。同时,建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信息查询和核实的环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维护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凌峰楼外立面真石漆工程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凌峰楼外立面真石漆工程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晨宇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3号世纪彩城彩晨大厦23层
被投诉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投诉人2: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铁建1818中心10楼;地址2: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在采购过程中,被投诉人湖北国华公司以项目经理社保截图模糊不清为由予以废标,而我公司项目经理在现场,主动提出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利用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并核实响应文件所提交的社保截图,但被投诉人湖北国华公司拒绝查询。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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