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郑州枫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云南致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致禾招2022-MS-002
- 项目名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8月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郑州枫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鑫苑国际广场西塔1102
- 被投诉人:云南致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翡翠路40号二楼
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2年6月13日参与了云南致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的公开招标投标活动(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533100JH202200489)并获取招标文件。2022年6月20日,投诉人向代理机构云南致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7月15日向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提起投诉。经审查,判据投诉事项1成立,其余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经财政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根据上述处理依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责令云南致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即日起恢复。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作为被投诉人的同行,在类似投诉案件中,建议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 加强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的回应和解释,及时解决疑问,确保公平竞争环境。
- 提高招标文件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给投标人造成困扰和误解。
- 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和协商,尽力解决纠纷,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 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致禾招2022-MS-002
二、项目名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采购日期:2022-06-10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枫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鑫苑国际广场西塔1102
被投诉人:云南致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翡翠路40号二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2年6月13日参与了云南致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的公开招标投标活动(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533100JH202200489)并获取招标文件。2022年6月20日,投诉人向代理机构云南致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7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判据投诉事项1成立,其余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责令云南致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即日起恢复。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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