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深圳福田投诉处理案例: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生物实验室小动物活体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3月17日,由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江西玖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生物实验室(动物实验室)小动物活体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FTDL2022000218
-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生物实验室(动物实验室)小动物活体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3月1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江西玖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宝峰大道源茂绿康附15号
- 被投诉人: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产品DPM-IVFM-NIR-II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1.3“相机本身原始分辩率≥2160x2160”的要求。
处理依据
经查,投诉人的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作出如下裁决:
处理结果
驳回投诉。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更加注重规范和明确性,确保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具有明确的要求和标准,避免给供应商留下模糊和有歧义的解释空间。此外,建议在采购过程中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产品质量评估,确保中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减少投诉的可能性。同时,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和解释工作,及时回应其疑问和质疑,以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避免投诉升级和纠纷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生物实验室(动物实验室)小动物活体成像系统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福财书〔2023〕31号)
一、项目编号:FTDL2022000218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生物实验室(动物实验室)小动物活体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玖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宝峰大道源茂绿康附15号
被投诉人: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产品DPM-IVFM-NIR-II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1.3“相机本身原始分辩率≥2160x2160”的要求。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的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驳回投诉。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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