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31296)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邯郸市田星水泵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相关供应商业绩是否造假。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10329、1包
- 项目名称: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31296)
- 处理日期:暂无提供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邯郸市田星水泵有限公司
- 地址:鸡泽县城隍村西300米
- 被投诉人:
-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8层04单元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
- 相关供应商:泰州市隆达潜水泵有限公司
- 地址:无
- 当事人:无
- 地址:无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意,并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投诉。投诉事项为相关供应商业绩是否造假。
处理依据
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的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因此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驳回了投诉。
处理结果
处理时间:暂无提供
处理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加强业务合作伙伴的核查与管理,确保其业绩真实可靠,避免合作伙伴业绩造假的情况。
- 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查机制,对供应商的资质和业绩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合规的资质和真实可信的业绩。
- 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避免引发投诉的可能性。
- 提供充分的信息透明度,向投诉人和相关当事人提供清晰准确的解释和答复,增加沟通和理解的机会,降低投诉的风险。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更好地规避类似投诉案件,提高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管理的效果。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31296)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0000000202102010329、1包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31296)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邯郸市田星水泵有限公司
地址:鸡泽县城隍村西300米
2.被投诉人: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8层04单元、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
3.相关供应商:泰州市隆达潜水泵有限公司
地址:无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业绩是否造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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