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龙管理局“智慧黄龙”景区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阿坝州政府采购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愚夫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黄龙管理局“智慧黄龙”景区项目。投诉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包括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阿坝州政府采购中心。投诉主要包括项目在公开招标前未进行需求论证公示,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以及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或产品。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3220202100280
- 项目名称:黄龙管理局“智慧黄龙”景区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2月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愚夫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簇桥中街171号附12号
- 被投诉人1: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 地址:松潘县黄龙管理局
- 被投诉人2:阿坝州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30号
基本情况
成都愚夫科技有限公司对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在"智慧黄龙"景区项目上的质疑答复不满,向阿坝州政府采购中心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
- 项目在公开招标前未进行需求论证公示。
- 招标文件中存在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 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或产品。
阿坝州政府采购中心依法进行了调查,并做出了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阿坝州政府采购中心做出了以下处理决定:
- 对投诉事项1、4、16、17认定成立,责令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鉴于本项目已经废标,责令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限期改正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问题。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决定,阿坝州财政局于2021年12月7日作出了处理结果,具体如下:
- 对投诉事项1、4、16、17成立,责令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鉴于本项目已经废标,责令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限期改正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问题。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可以考虑以下建议来规避类似问题:
- 在项目前进行充分的需求论证,并进行公示,确保招标前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 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合理设置条件,避免不合理的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应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指向特定供应商或产品,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通过以上建议,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可以提升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改善采购环境,促进供应商的参与和发展。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阿州财采〔2021〕58号)
一、项目编号:513220202100280
二、项目名称:黄龙管理局“智慧黄龙”景区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愚夫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簇桥中街171号附12号
被投诉人1: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址:松潘县黄龙管理局
被投诉人2:阿坝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30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愚夫科技有限公司不服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在公开招标前未进行需求论证公示。投诉事项2-6、16、17、18、19:招标文件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7-15: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4、16、17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鉴于本项目已经废标,责令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阿坝州财政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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