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省山洪灾害防御调度会商系统升级改造集成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0月22日,由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加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四川省山洪灾害防御调度会商系统升级改造集成项目(一期)。被投诉人包括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和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投诉事项涉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本案已经审查终结。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09223
- 项目名称: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四川省山洪灾害防御调度会商系统升级改造集成项目(一期)
- 处理日期:2021年12月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加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吉泰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写字楼-4102室
- 被投诉人1: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
- 被投诉人2: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基本情况
成都加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四川省山洪灾害防御调度会商系统升级改造集成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109223)所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1年10月22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1年10月25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经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如下:
- 招标文件中关于“4K混合矩阵”的所有技术参数,除了“CREATOR(快捷)”厂家的产品以外,其他市场主流厂家不能满足。
- 招标文件中关于“中央控制主机”的技术参数,除了“CREATOR(快捷)”厂家的产品以外,其他市场主流厂家不能满足。
- 招标文件中关于“漏洞扫描系统”的第5、6、7、8、10、12条技术参数,除了“迪普产品”以外,其他市场主流厂家不能满足。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1年10月12日组织开标评审,并于2021年10月13日发布结果公告。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经审查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日期:2021年12月6日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建议被投诉人在招标过程中注重以下方面:
- 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应充分考虑市场主流厂家的产品情况,并确保其他市场主流厂家能够满足技术要求,避免给投诉人提供质疑的机会。
- 在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时,应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进行充分的审慎评估和论证,确保技术参数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 在开标评审和结果公告环节,应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招标结果的公正、公平、透明。
以上建议供被投诉人参考,以提高招标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潜在的投诉风险。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1〕156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09223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四川省山洪灾害防御调度会商系统升级改造集成项目(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加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吉泰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写字楼-4102室
被投诉人1: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
被投诉人2: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加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四川省山洪灾害防御调度会商系统升级改造集成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10922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10月22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1年10月25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关于“4K混合矩阵”的所有技术参数,除了“CREATOR(快捷)”厂家的产品以外,其他市场主流厂家不能满足。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中关于“中央控制主机”的技术参数,除了“CREATOR(快捷)”厂家的产品以外,其他市场主流厂家不能满足。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中关于“漏洞扫描系统”的第5、6、7、8、10、12条技术参数,除了“迪普产品”以外,其他市场主流厂家不能满足。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1年10月12日组织开标评审,于2021年10月13日发布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6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