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1年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中心旅游专业实训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8月2日,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中心旅游专业实训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机构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昆明谊亘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投诉处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而提起投诉。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YNLB-BN-2139
-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中心旅游专业实训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0月2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昆明谊亘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实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经开路科技创新园A17-9室
- 被投诉人1:云南俊牛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辰财富中心商住楼B幢2单元2401号
- 被投诉人2:云南赞教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创意英国格林威治2栋3单元803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与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组织的"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中心旅游专业实训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LB-BN-2139)"采购活动,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而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投标供应商云南俊牛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南赞教科技有限公司为具有同一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具备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处理,于2021年10月26日驳回了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为了规避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当注重以下建议:
- 严格遵守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透明。
- 加强内部管理,避免不同单位间存在管理关系的情况,确保独立运作。
- 对于投诉事项,及时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合理解释,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与投诉人保持积极沟通,尽力解决问题,避免投诉升级和舆论负面影响。
以上建议可作为被投诉人在类似情况下规避投诉的参考,以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第1号
一、项目编号:YNLB-BN-2139
二、项目名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中心旅游专业实训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日期:2021-08-0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昆明谊亘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实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经开路科技创新园A17-9室
被投诉人1:云南俊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辰财富中心商住楼B幢2单元2401号
被投诉人2:云南赞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创意英国格林威治2栋3单元80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与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组织的“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中心旅游专业实训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LB-BN-2139)”采购活动,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而提起投诉。
投诉人投诉:投标供应商云南俊牛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南陆赞教科技有限公司为具有同一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具备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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