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湖北荆门投诉处理案例:荆楚理工学院医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多媒体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1月,由湖北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湖北环博凌众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荆楚理工学院医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多媒体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无
- 项目名称:荆楚理工学院医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多媒体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1月0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湖北环博凌众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当代国际花园总部基地16-18、21-23、25号楼第18幢2层10号-1
- 被投诉人1:湖北源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53号
- 被投诉人2:荆楚理工学院
-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
- 此项目只适用于竞争性谈判,不适用于竞争性磋商。
- 被投诉人1未受理该公司的质疑函。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湖北省财政厅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
-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 责令被投诉人1、2就质疑答复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
处理结果
处理决定如下:
- 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
- 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
- 在项目采购过程中,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明确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的适用范围,避免引发类似的投诉纠纷。
- 对投诉函件要及时受理并进行规范答复,确保与投诉人的沟通顺畅,避免投诉事项的进一步升级和影响采购结果。
以上是湖北省财政厅针对荆楚理工学院医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多媒体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的建议,希望被投诉人能够加以重视并加以实施,以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荆楚理工学院医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多媒体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荆楚理工学院医学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多媒体建设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环博凌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当代国际花园总部基地16-18、21-23、25号楼第18幢2层10号-1
被投诉人:湖北源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投诉人2:荆楚理工学院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53号;地址2: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此项目只适用于竞争性谈判,不适用于竞争性磋商;2.被投诉人1未受理该公司的质疑函。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三)责令被投诉人1、2就质疑答复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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