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济源市投诉处理案例:河南省济源市小浪底库区北岸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1月,由济源市财政金融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西安畅联智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河南省济源市小浪底库区北岸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被投诉人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相关供应商为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1-219
- 项目名称:河南省济源市小浪底库区北岸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1月5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西安畅联智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振华南路6号长途电信线务局5幢20301室
- 被投诉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
- 地址: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
- 相关供应商: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39号河南外包产业园C3-1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共四项。投诉事项1:质疑答复的核心产品森林防火专用转台型号FW-300-SL-AL与中标公告中附件包一清单中的投标型号FW-300-SL-A1不一致,要求核实河南元丰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了与中标公告中附件包一清单中的投标型号FW-300-SL-A1对应的检验报告;投诉事项2:河南元丰公司没有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类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是否为该公司业绩;投诉事项3:河南元丰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证实其没有定制辅材、电杆组立、配电箱等的生产能力,请核查其国家相关体系认证证书;投诉事项4:河南元丰公司所投“网络传输”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西安畅联公司请求取消河南元丰公司中标资格。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不成立。因此,决定驳回西安畅联智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结果如下:
- 处理时间:2021年11月5日
- 处理人:济源市财政金融局
- 处理结果:驳回西安畅联智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
- 在招标文件中清晰明确产品型号要求,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确保中标产品符合要求并有充分的质量保证。
- 在评估供应商业绩时,要充分核实其提供的业绩是否真实可靠,特别是涉及特定类别的业绩,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类业绩。
- 在审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时,要仔细核实其经营范围,确保其具备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并核查相关的国家认证证书。
- 招标文件中对于各项投标要求要明确详细,特别是涉及到关键技术和要求的部分,如网络传输,要确保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在类似项目中避免类似投诉情况的发生,提高采购项目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济源市财政金融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第5-1号)
一、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1-219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济源市小浪底库区北岸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安畅联智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振华南路6号长途电信线务局5幢20301室
被投诉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
地址: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
相关供应商: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39号河南外包产业园C3-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共四项。投诉事项1:质疑答复的核心产品森林防火专用转台型号FW-300-SL-AL与中标公告中附件包一清单中的投标型号FW-300-SL-A1不一致,要求核实河南元丰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了与中标公告中附件包一清单中的投标型号FW-300-SL-A1对应的检验报告;投诉事项2:河南元丰公司没有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类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是否为该公司业绩;投诉事项3:河南元丰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证实其没有定制辅材、电杆组立、配电箱等的生产能力,请核查其国家相关体系认证证书;投诉事项4:河南元丰公司所投“网络传输”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西安畅联公司请求取消河南元丰公司中标资格。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驳回西安畅联智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济源市财政金融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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