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容东片区2021年新建学校装备设施(二期)采购项目图书类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7月30日,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四川昌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容东片区2021年新建学校装备设施(二期)采购项目图书类。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HB2021062030010016
- 项目名称:容东片区2021年新建学校装备设施(二期)采购项目图书类
- 处理日期:2021年10月14日
相关当事人
- 被投诉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5单元101室
- 被投诉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
基本情况
2021年7月30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发布了容东片区2021年新建学校装备设施(二期)采购项目图书类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RHP-C692100691129-1)。然而,四川昌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提出了质疑。代理机构于2021年8月19日对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但未支持质疑事项。随后,四川昌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对质疑答复表示不满意,并向改革发展局提起了投诉,改革发展局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人主要质疑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标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驳回了投诉。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经过审查,投诉事项被驳回,投诉不成立。
处理文件编号:雄安财采投[2021]3号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
- 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特别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确保评审标准的合规性。
- 加强与代理机构的沟通与协作,确保质疑事项得到妥善处理和答复。
- 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规避类似投诉案件,提升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和公信力。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容东片区2021年新建学校装备设施(二期)采购项目图书类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1062030010016
二、项目名称:容东片区2021年新建学校装备设施(二期)采购项目图书类
三、相关当事人
被投诉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5单元101室
被投诉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
四、基本情况
2021年7月30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发布“容东片区2021年新建学校装备设施(二期)采购项目图书类”(项目编号:RHP-C692100691129-1)招标公告,2021年8月12日,四川昌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021年8月19日,代理机构就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2021年8月26日,四川昌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改革发展局提起投诉,改革发展局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标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雄安财采投[2021]3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1年10月14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