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山东省政务外网互联接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诉处理案例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由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江苏瑞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7836、A包
- 项目名称: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山东省政务外网互联接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江苏瑞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泗阳县众兴镇人民路万佳科技星城S-3-220
- 被投诉人:
-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益寿路20号17号楼
- 山东省大数据中心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综合楼三层
- 相关供应商:济南伟宇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七里河北商住楼4单元203室
- 当事人:无
- 地址:无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随后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包括:
- 招标文件第八部分、二技术要求中关于公共服务机构网络数据交换前置安全代理系统的要求。
- 招标文件第七部分、二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关于产品厂商需具备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和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要求。
- 招标文件第七部分、二评分细则商务部分关于安全产品厂商需具备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的要求。
- 招标文件第七部分、二评分细则技术部分关于指标响应程度评分的要求。
- 招标文件第七部分、二评分细则商务部分关于网络统一运维管理系统的要求。
处理依据
经本机关认定,针对投诉事项的处理依据如下:
- 对投诉事项1、2、3、5,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 对投诉事项4,本机关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3年
- 处理人: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大数据中心
- 处理结果:投诉驳回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
- 招标文件编制时应确保要求明确、合理,避免给投诉人留下诉求空间。
- 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以有效驳回无根据的投诉。
- 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和解释,及时回应其质疑,降低投诉的可能性。
- 定期对招标文件和评分细则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 在网络数据交换和安全产品选择中,注重产品厂商的资质认证和服务支撑能力,避免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和监督,确保各方遵守合同约定,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提高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从而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山东省政务外网互联接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0000000202102007836、A包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山东省政务外网互联接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江苏瑞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众兴镇人民路万佳科技星城S-3-220
2.被投诉人: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大数据中心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益寿路20号17号楼、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综合楼三层
3.相关供应商:济南伟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七里河北商住楼4单元203室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八部分、二技术要求中9.公共服务机构网络数据交换前置安全代理系统的要求“支持文件密标检查:密标厂商支持中孚、时代亿信、惠讯、华工安鼎、鼎普(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10.公共服务机构网络数据交换后置安全代理系统“支持文件密标检查:密标厂商支持中孚、时代亿信、惠讯、华工安鼎、鼎普(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2.招标文件第七部分、二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中“为保证后期服务的顺利进行、产品的稳定运行及后期个性化开发需求,要求所投数据交换产品的生产厂商需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开发类一级及以上)及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颁发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三级及以上(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备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3.招标文件第七部分、二评分细则商务部分中“为了充分保障应急服务支撑能力,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APT高级威胁检测系统、网络安全审计系统、防病毒网关、数据库审计、数据防泄露、网络数据交换安全代理系统、网络数据交换安全隔离交互设备等安全产品的生产厂商须具有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国家级得4分,省级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4.招标文件第七部分、二评分细则技术部分中“对招标文件中的指标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基本分35分,其中:带▲的指标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将导致废标;带△的重要指标每存在一条负偏离扣2分(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等技术佐证材料),一般指标每存在一条负偏离扣1分,基本分扣完为止;如果一条中有多项指标出现偏离,只计算一次”。5.招标文件第七部分、二评分细则商务部分中“网络统一运维管理系统要求产品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工具产品注册符合性证书,须同时符合运维服务数据交换与共享类、监控管理类、自动化类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一、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4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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