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特高建设-骨干专业-机场设备运维专业群项目第2包客桥实训中心建设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北京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西安美联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特高建设-骨干专业-机场设备运维专业群项目第2包客桥实训中心建设。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PXM2021_116208_000024-JH001-XM002
- 项目名称: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特高建设-骨干专业-机场设备运维专业群项目第2包客桥实训中心建设
- 处理日期:2022年10月2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西安美联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路15号
- 被投诉人1: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21号
- 被投诉人2: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 相关供应商:北京博维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空港物流基地物流园八街1号
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投诉事项包括:
- 北京博维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的登机桥生产商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 根据民航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规格型号HB-LS-Y-D-J-2-30.8/19.7旅客登机桥通道侧壁可选结构为钢板侧壁,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北京博维公司为谋取中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大量虚假文件。
- 北京博维公司投标产品规格型号HB-LS-Y-D-J-2-30.8/19.7旅客登机桥不是机场真实旅客登机桥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北京博维公司不具备完成客桥实训中心(登机桥操作台系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法实现客桥操作过程的软件系统。
- 北京博维公司不具备完成对接模拟器(飞机模拟仓)的生产和制造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北京博维公司投标产品规格型号HB-LS-Y-D-J-2-30.8/19.7旅客登机桥机翼保护功能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性能登记未进行第三方评估,评估报告未显示符合要求,其投保文件应被拒绝。
- 代理机构在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政府采购项目中徇私舞弊,在质疑回复中故意包庇北京博维公司,掩盖和掩饰该公司利用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2022年8月11日,北京市财政局收到西安美联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邮寄的投诉书。经审查并向相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2022年9月14日,向浩博航空设备有限公司发出《协助调查函》,并收到相关反馈材料。2022年9月29日,向投诉人发出《补正通知书》,并收到相关反馈材料。经审查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等证据,认定投诉事项1、2、3、4、5、6、7均不成立。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财政局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41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2年10月26日
- 处理人:北京市财政局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作为被投诉人的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应注重以下方面的规避措施:
- 严格遵守招标规定,确保投标文件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
- 提供的产品和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确保规格型号和性能与实际需求相符。
- 充分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确保能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 对于涉及安全性能的控制系统,应进行第三方评估并确保评估报告符合要求。
- 代理机构在项目中应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以上建议可帮助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规避类似投诉案件,提升项目质量和信誉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2年第37号)
一、项目编号:PXM2021_116208_000024-JH001-XM002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特高建设-骨干专业-机场设备运维专业群项目第2包客桥实训中心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安美联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路15号
被投诉人1: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21号
被投诉人2: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相关供应商:北京博维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空港物流基地物流园八街1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2年6月22日
投诉事项:1.北京博维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的登机桥生产商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依据民航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规格型号HB-LS-Y-D-J-2-30.8/19.7旅客登机桥通道侧壁可选结构为钢板侧壁,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北京博维公司为谋取中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大量虚假文件。3.北京博维公司投标产品规格型号HB-LS-Y-D-J-2-30.8/19.7旅客登机桥不是机场真实旅客登机桥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4.北京博维公司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无法完成客桥实训中心(登机桥操作台系统),实现客桥操作过程的软件系统。5.北京博维公司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无法完成对接模拟器(飞机模拟仓)的生产和制造。6.北京博维公司投标产品规格型号HB-LS-Y-D-J-2-30.8/19.7旅客登机桥机翼保护功能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性能登记未进行第三方评估,评估报告未显示符合要求,其投保文件应被拒绝。7.代理机构在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政府采购项目中徇私舞弊,在质疑回复中,故意包庇北京博维公司,掩盖和掩饰该公司利用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2022年8月11日,我局收到西安美联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邮寄的关于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特高建设-骨干专业-机场设备运维专业群项目第2包客桥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编号:PXM2021_116208_000024-JH001-XM002)的投诉书。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2022年9月14日,我局向浩博航空设备有限公司发出《协助调查函》。2022年10月18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2022年9月29日,我局向投诉人发出《补正通知书》。2022年10月8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通过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2、3、4、5、6、7均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41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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