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化学院双高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山东师范大学和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济南首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为济南沛恩贸易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投诉人未中标的情况。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0000000202102004239、A2包
- 项目名称:山东师范大学化学院双高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 处理日期:2021年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济南首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会展西路88号香格里拉北塔1-2443室
- 被投诉人: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2401室
- 相关供应商:济南沛恩贸易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工业南路44号丁豪广场小区6号楼1-2002
- 当事人:无
- 地址:无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因此向投诉处理机关投诉。投诉事项包括:
- 评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符合性审查问题。
- 投诉人按照评分办法应该中标。
处理依据
根据投诉处理机关的认定,以下是处理依据及结果:
- 对于投诉人的事项1,投诉人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被驳回。
- 对于投诉人的事项2,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投诉被驳回。
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驳回处理。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情况的发生:
- 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评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明确评标标准和要求,避免引发投诉的分歧。
- 对投诉事项进行充分调查,保证给予投诉人合理的答复和解释,减少投诉的发生和可能的误解。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在类似情况下更好地处理投诉,提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山东师范大学化学院双高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0000000202102004239、A2包
二、项目名称:山东师范大学化学院双高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济南首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会展西路88号香格里拉北塔1-2443室
2.被投诉人: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2401室
3.相关供应商:济南沛恩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工业南路44号丁豪广场小区6号楼1-2002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1.评标过程中符合性审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按照评分办法,投诉人应该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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