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2年成都工业学院图书馆自助设备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河南住华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成都工业学院图书馆自助设备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01包。本案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包括投诉人河南住华科技有限公司和被投诉人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70
- 项目名称:成都工业学院图书馆自助设备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01包
- 处理日期:2022年6月1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河南住华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北、第十七大街西正商铭筑4号楼1132号
- 被投诉人: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
基本情况
河南住华科技有限公司对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成都工业学院图书馆自助设备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01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服,于2022年5月2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2年5月5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不符合受理条件,于2022年5月7日依法通知河南住华科技有限公司补正,并于2022年5月10日收到该公司补正材料,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第六章01包自助借还机和移动盘点车④技术需求中增加的“1、★所投型号设备通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构成“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以及“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于2022年3月16日,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都工业学院图书馆自助设备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7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3月31日,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本项目采购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部分内容进行更正。2022年5月9日,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5月10日,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本项目01包终止(废标)公告。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日期:2022年6月17日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
- 制定明确的招标文件,避免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
- 审查招标文件,确保其中的技术需求合理、透明,不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 定期进行招标文件的审核和修改,及时公布更正公告,确保招标过程的准确性和公开透明度。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规避类似投诉案件,提高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建立良好的供应商关系。
注意:以上内容经过修改,符合要求。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82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70
二、项目名称:成都工业学院图书馆自助设备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01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住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北、第十七大街西正商铭筑4号楼1132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
四、基本情况
河南住华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成都工业学院图书馆自助设备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70)01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5月2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2年5月5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不符合受理条件,于2022年5月7日依法通知河南住华科技有限公司补正,并于2022年5月10日收到该公司补正材料,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六章01包自助借还机和移动盘点车④技术需求中增加的“1、★所投型号设备通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构成“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以及“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2022年3月16日,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都工业学院图书馆自助设备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7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3月31日,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本项目采购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部分内容进行更正。2022年5月9日,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5月10日,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本项目01包终止(废标)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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