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2年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台式计算机等竞价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内蒙古欧界超聚算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台式计算机等竞价项目存在的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MGZFCG-DDJJ-2022-08327
- 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台式计算机等竞价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8月0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内蒙古欧界超聚算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园西路305号内蒙古宏鼎轻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三楼308号
- 被投诉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地址: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路1号
- 被投诉人: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2号楼(原司法厅办公楼)
-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信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园艺御景106号楼2501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 竞价文件限制品牌型号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竞价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其他供应商,设置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的“证明”作为资格条件。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投诉事项1和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因此驳回了投诉人的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和2的投诉被驳回。
- 处理时间:2022年08月01日
- 处理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被投诉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类似的采购项目中,建议注重以下几点以规避投诉:
- 竞价文件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不歧视或设置不合理的条件,确保公平竞争环境。
- 在竞价文件中,避免设置过多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的“证明”作为资格条件,以保证其他供应商的参与权利。
- 定期审查竞价文件,确保其合规性和公正性,减少可能引起投诉的问题。
以上建议旨在提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从而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93号)
一、项目编号:NMGZFCG-DDJJ-2022-08327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台式计算机等竞价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欧界超聚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园西路305号内蒙古宏鼎轻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三楼308号
被投诉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路1号
被投诉人: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2号楼(原司法厅办公楼)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信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园艺御景106号楼250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竞价文件限制品牌型号对供应商实行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竞价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其他供应商,设置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的“证明”作为资格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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