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福建省老年医院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2月10日,由福建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江西荣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荣池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福建省老年医院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JSXZB[GK]2022036)的部分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3500]FJSXZB[GK]2022036
- 项目名称:福建省老年医院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2月10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江西荣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益康大道281号)
- 被投诉人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西区)
- 被投诉人2:福建省老年医院(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47号)
- 相关供应商:新余市万亨泰商贸有限公司(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姚圩镇复兴路8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江西荣池公司对被投诉人2福建省老年医院委托被投诉人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福建省老年医院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因此向福建省财政厅提出投诉。具体投诉事项为部分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处理依据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于2022年12月23日发布结果公告。投诉处理过程中,福建省财政厅于2023年2月6日收到江西荣池公司提交的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福建省财政厅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 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终止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时间:2023年2月10日
处理人:福建省财政厅
处理结果:投诉人江西荣池公司的投诉申请被接受,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福建省老年医院及其同行注重以下事项,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确保中标产品符合规定标准。
- 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符合要求产品的能力和信誉。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 积极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避免投诉升级和扩大化。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对被投诉人及其同行在类似情况下的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福建省老年医院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3年第3号)
一、项目编号:[3500]FJSXZB[GK]2022036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老年医院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荣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荣池公司)
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益康大道281号
被投诉人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西区
被投诉人2:福建省老年医院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47号
相关供应商:新余市万亨泰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姚圩镇复兴路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江西荣池公司因对被投诉人2福建省老年医院委托被投诉人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福建省老年医院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JSXZB[GK]2022036,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1-6为:部分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福建省老年医院的委托,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于2022年12月23日发布结果公告。
投诉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于2023年2月6日收到投诉人江西荣池公司提交的撤回对本次采购项目投诉的书面申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终止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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