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投诉处理案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303会议室音视频标准化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2月8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四川拼趣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303会议室音视频标准化改造采购项目的处理情况。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360
- 项目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303会议室音视频标准化改造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2月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四川拼趣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南华路1616号1栋2单元1114号
-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 相关供应商:成都英菲讯电子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6单元23层15号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于2022年10月28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303会议室音视频标准化改造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随后,于2022年11月25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项目的谈判和评审,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项目的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1月5日,该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成都英菲讯电子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多个货物采购标的并非由声明的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自己的商号或注册商标,该公司不应享受小微企业投标价格折扣10%后参与评审的政策。
投诉事项2:成都英菲讯电子有限公司投标的主要设备"倒装COB
LED显示屏"的制造商成都尚光电子有限公司,并非产品直接生产厂家,成都英菲讯电子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2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由于该投诉事项影响了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因此,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将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处理结果
经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投诉事项2被驳回,投诉事项1成立。因此,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将原先确定的成交结果无效,并将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处理时间:2023年2月8日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及其他相关机构在进行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在评审过程中,要认真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监管,确保其在政府采购中享受到应有的政策优惠,促进公平竞争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3〕20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360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303会议室音视频标准化改造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拼趣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南华路1616号1栋2单元1114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相关供应商:成都英菲讯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6单元23层15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10月28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303会议室音视频标准化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2年11月25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谈判、评审。2022年11月25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1月5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成都英菲讯电子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多个货物采购标的并非由声明的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自己的商号或注册商标,该公司不应享受小微企业投标价格折扣10%后参与评审的政策。投诉事项2:成都英菲讯电子有限公司投标的主要设备“倒装COBLED显示屏”的制造商成都尚光电子有限公司,并非产品直接生产厂家,成都英菲讯电子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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