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河南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2022年辐射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河南澳赛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河南省财政厅投诉。投诉涉及的项目是河南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2022年辐射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投诉人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5号2号楼1单元7层东。被投诉人包括河南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和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以及相关供应商河南鑫诚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路80号5号楼9层906)。
投诉的主要内容是中标产品制造厂家不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流气式多通道总放射性测量系统的投标资料未在社会上公开发布正式印刷。投诉人要求核实流气式多通道总放射性测量系统相关资料及厂家资质,并撤除中标人的中标评定。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634
- 项目名称:河南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2022年辐射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9月23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河南澳赛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5号2号楼1单元7层东
- 被投诉人1:河南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
- 被投诉人2: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
- 相关供应商:河南鑫诚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路80号5号楼9层906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河南省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中标产品制造厂家不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流气式多通道总放射性测量系统的投标资料未在社会上公开发布正式印刷。投诉人的请求如下:
- 核实流气式多通道总放射性测量系统相关资料及厂家资质。
- 撤除中标人的中标评定。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经核实后不成立,因此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结果如下:
- 处理时间:2022年9月23日
- 处理人:河南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被驳回。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需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
-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严格核查投标供应商的相关资质,特别是涉及安全许可证等必备证书的情况。
- 在投标文件准备过程中,确保所有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在社会上公开发布正式印刷,以提供透明度和公正性。
- 定期审查和更新供应商的资质信息,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通知中标人和投标人。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提升质量和信誉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45号)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634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2022年辐射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澳赛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5号2号楼1单元7层东
被投诉人1:河南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
被投诉人2: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
相关供应商:河南鑫诚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路80号5号楼9层906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标产品制造厂家不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流气式多通道总放射性测量系统的投标资料未在社会上公开发布正式印刷。投诉请求:1.核实流气式多通道总放射性测量系统相关资料及厂家资质。2.撤除中标人的中标评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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