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1年11月2日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洗衣房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1月2日,由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针对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洗衣房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TLCG210509)的实名举报和投诉。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TLCG210509
- 项目名称: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洗衣房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处理日期:2021年11月2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6号
- 被投诉人1: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 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二号楼3楼
- 被投诉人2:云南塔立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与科普路交叉口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1213室
- 相关供应商1:云南奥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710号(西苑茶城)B3?07?08
- 相关供应商2:江西祺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医科园医科大道788号办公区4415室
- 相关供应商3:江西陶发贸易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华通物流园内6号3122办公室
- 当事人: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 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二号楼3楼
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洗衣房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TLCG210509)"的实名举报和投诉。举报投诉事项包括:
- 从中标公告内容分析及询问云南塔立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得知,被质疑人利用招标文件设计的陷阱将投诉人评为无效投标。
- 关于本项目供应商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串通行为的投诉。
- 在本项目开标当天,被质疑人的工作人员恶意拦截投诉人授权代表的车辆,险造成交通事故。
- 招标文件报名方式不合法,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供各种原件进行核对,并收取高额的报名费。
- 招标文件收取高额图纸、清单售价报名费方式不合法。
- 中标公告违反政府采购公告指定格式规定,未公布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未公布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中标产品-主要标的明细清单。
- 涉嫌围标供应商的存在,是否有独立的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和各产品彩页证明,供应商为贸易公司且没有生产经营权。
- 某供应商未交纳社保、没有合格的财务报告,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 某供应商没有类似项目业绩但在评审中得分满分,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涉嫌虚假。
- 评审专家组操作不公平,不按照招标文件评审规则进行评审。
在调查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评标活动的检查,发现了违反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实施意见的行为和结果。
处理依据
根据调查证实,本次投诉的事项中有部分成立,包括事项(一)、(四)、(五)、(六)。其他事项不属于有效投诉或财政监督调查处理范围。因此,责令代理机构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对于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废标并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
经过调查核实,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一)、(四)、(五)、(六)成立,决定废标并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或迪庆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理结果由香格里拉市财政局于2021年11月2日做出。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作为被投诉人的同行,在类似的投诉案件中,建议加强以下方面的注意和规避:
-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设计招标文件时,避免设置陷阱或不明确的提示,以保证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 提供清晰、合法的报名方式,避免要求供应商在现场提交大量原件并收取高额报名费。
- 招标文件收费要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以变相收取高额报名费的方式。
- 公布招标结果时,按照规定完整公示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同时公布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中标产品详细信息。
- 对供应商进行合法合规的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 评审过程要公平公正,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则进行评审,避免操作评审专家组指定供应商的行为。
- 提供真实、合法的项目业绩,避免虚假陈述和不实信息的出现。
以上建议旨在引导被投诉人在类似投诉案件中注重合法合规、公正公平的原则,并通过规范操作和遵守相关法规,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第4号
一、项目编号:TLCG210509
二、项目名称: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洗衣房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日期:2021-11-0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6号
被投诉人1: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二号楼3楼
被投诉人2:云南塔立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与科普路交叉口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1213室
相关供应商1:云南奥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710号(西苑茶城)B3?07?08
相关供应商2:江西祺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医科园医科大道788号办公区4415室
相关供应商3:江西陶发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华通物流园内6号3122办公室
当事人: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二号楼3楼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洗衣房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TLCG210509)”的实名举报和投诉。举报投诉事项为:
(一)从中标公告内容分析及询问云南塔立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中得知被质疑人又利用招标文件设计的陷阱又将我司评为无效投标,陷井的内容为全招标文件专门设计一处不明确的提示“投标文件右下角逐页进行电子签章和签名,未按照要求签章签名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关于本项目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投诉……。
(三)在本项目2021年9月8日开标当天,被质疑人即云南塔立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恶意跟综我司授权代表,在我司授权代表开车行走的路途中,被质疑人开车强行扭头拦截我司授权代表车辆,险造成交通事故……。
(四)招标文件报名方式不合法,采取网上报名后又要供应商提供各种原件现场进行核对,需经云南塔立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同意并在现场收到高额的报名费后才能确认为报名成功……。
(五)招标文件收取高额800元的图纸、清单售价报名费方式不合法。本项目A包和B包各收取图纸、清单售价报名费800元,合计1600元,以图纸方式收费属于变相收取高额报名费的方式,不属于弥补招标文件印刷成本邮寄费用……。
(六)本项目中标公告完全违反政府采购公告指定格式的规定,不公布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即所有供应商的具体价格商务技术得分评审情况或评审报告或总结理由)或无效投标的问题,不公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公布中标产品-主要标的明细清单……。
(七)从开标现场和公告分析,江西陶发贸易有限公司和江西祺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云南奥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完全涉嫌围标供应商,此三家围标商是否有独立的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和各产品彩页证明,此三家供应商都是贸易公司,没有生产经营权。在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授权书和各产品彩页证明,若无提供,应为无效投标。若此三家围标供应商没有授权厂家,不能提供来源合法的检测报告和其它产品彩页证明……。
(八)从天眼查和国家企业信用档案查询,江西祺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没交纳社保,没合格的财务报告,不符合资格的要求,没社保服务人员,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九)从天眼查和国家企业信用档案查询,B包中标供应商:云南奥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没有任何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为何类似项目业绩评审中可以得分或满分,特别本项目评审中需要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所以云南奥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涉嫌虚假……。
(十)评审专家组此项目评标不公平、不公正,根本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评审规则进行评审,……所以采购人代表直接参加评审,间接操控其它评审专家,有涉嫌操作评审专家组指定供应商的行为,故意将我司定为无效标书。
(十一)从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和格式分析及我司制作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经验证明,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和格式填制错误和承诺错误,属虚假承诺。
本机关依法受理了举报投诉,在调查过程中依法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作出了举报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证,本次举报投诉事项(一)、(四)、(五)、(六)成立,其他的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有效投诉或财政监督调查处理范围,责令代理机构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处理举报和投诉过程中,我局依法启动监督检查,发现采购文件编制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二十条、《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三、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第(四)、(六)款”相关规定,同时在评标活动及投标文件检查中,发现了影响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规定,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或迪庆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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