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警察学院行政办公楼屋面防水改造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北京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北京戎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北京警察学院行政办公楼屋面防水改造项目存在的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2929-XM001
- 项目名称:北京警察学院行政办公楼屋面防水改造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9月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北京戎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久文路6号院45号楼1层(01)101内D室
- 被投诉人1:北京警察学院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3号
- 被投诉人2: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6号楼1518室
- 相关供应商:北京辉煌佳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北独乐河村南大街114号村民委员会102室
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2年6月24日
投诉事项:
- 辉煌佳业公司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本竞争性磋商期间以及在确定成交人时,已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存在有在施项目情形。
- 代理机构对质疑函给予邮件回复,未收到答复函原件。答复内容未提供实质相应证据,投诉人认为代理机构存在偏袒、回复事实不清、暗箱操作。
2022年7月18日,北京戎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北京市财政局邮寄了关于北京警察学院行政办公楼屋面防水改造项目的投诉书。根据受理条件,2022年7月21日,北京市财政局向投诉人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审查告知书》(京财采裁字(2022)第32号),要求投诉人限期补正。投诉人于2022年7月28日邮寄了补正材料。经审查后,北京市财政局向相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经过对相关证据的审查,投诉事项1被认定为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受理条件。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财政局于2022年9月8日作出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京财采裁字(2022)第35号),驳回了投诉。
处理结果
处理时间:2022年9月9日
处理人: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于2022年9月8日作出的行政裁决(京财采裁字(2022)第35号),驳回了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
- 在项目经理的选择上,要确保其没有在施其他项目,避免利益冲突和工作分散的问题。
- 对质疑函的回复应及时、全面地提供实质相应证据,避免出现偏袒、回复事实不清、暗箱操作等问题。
以上建议旨在提高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2年第33号)
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2929-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警察学院行政办公楼屋面防水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戎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久文路6号院45号楼1层(01)101内D室
被投诉人1:北京警察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3号
被投诉人2: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6号楼1518室
相关供应商:北京辉煌佳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北独乐河村南大街114号村民委员会102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2年6月24日
投诉事项:1.辉煌佳业公司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本竞争性磋商期间以及在确定成交人时,已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存在有在施项目情形。2.代理机构对质疑函给予邮件回复,未收到答复函原件。答复内容未提供实质相应证据,投诉人认为代理机构存在偏袒、回复事实不清、暗箱操作。
2022年7月18日,我局收到北京戎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邮寄的关于北京警察学院行政办公楼屋面防水改造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2929-XM001)的投诉书。由于不符合受理条件,2022年7月21日,我局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32号《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审查告知书》,要求投诉人限期补正。2022年7月28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邮寄的补正材料。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通过对投诉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验收记录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受理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9月8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35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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