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校区公共教室及实验室窗帘采购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2月13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广西源豪溢商贸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广西喜涵宝力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应标,并要求公示中标公司提供的轨道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的检测证书。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GXZC2021—J1—003097—GXCJ
- 项目名称: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校区公共教室及实验室窗帘采购
- 处理日期:2021年12月13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广西源豪溢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凤江路6号东盟和城27栋1106号
- 被投诉人:
- 广西民族大学
-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
-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 相关供应商:无
- 当事人:无
基本情况
广西源豪溢商贸有限公司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涉及广西喜涵宝力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应标,并要求公示中标公司提供的轨道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的检测证书。
事实依据为根据YB/T
5363—2016标准中的焊接不锈钢管,无任何牌号的材料能同时满足招标要求所提到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要求。详细信息可参考国家标准文件YB/T
5363—2016。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结果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决定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 在招标过程中,严格把关供应商的资质和实力,确保其具备满足招标要求的能力。
- 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 在评审中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确保投标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提供充分的信息公示,包括中标公司的资质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增加透明度和可信度。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更好地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规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1年第43号)
一、项目编号:GXZC2021—J1—003097—GXCJ
二、项目名称: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校区公共教室及实验室窗帘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源豪溢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凤江路6号东盟和城27栋1106号
被投诉人: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西源豪溢商贸有限公司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广西喜涵宝力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应标,公示对中标公司所有提供的轨道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的检测证书,给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及投诉人出示。
事实依据:依据YB/T5363—2016标准中的焊接不锈钢管,无任何牌号的材料能同时满足招标要求所提到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要求,详情看国家标准文件YB/T5363—2016。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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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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