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1年成都师范学院智慧校园一期和慕课建设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成都数合讯科技有限公司向成都师范学院就智慧校园一期和慕课建设采购项目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涉及采购项目属性、采购内容不符、评审项重复计分、功能要求重复、资质要求不合理、恶意锁标等问题。经审查,部分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07324
- 项目名称:成都师范学院智慧校园一期和慕课建设采购项目第一包
- 处理日期:2021年9月2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数合讯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2栋3层319号
- 被投诉人1:成都师范学院
-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 被投诉人2: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16楼04号
基本情况
成都数合讯科技有限公司对成都师范学院智慧校园一期和慕课建设采购项目提出质疑,认为采购项目属性、采购内容、评审项设置等存在问题。于2021年8月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并得到受理。经审查,本案已经终结。
投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采购项目属性应为货物采购,评审因素"报价"应按货物采购设置。
- 采购清单项数与技术要求不符。
- 采购内容要求与项目无关。
- 磋商文件中技术评审项重复计分。
- 磋商文件中技术评审项重复计分。
- 磋商文件中技术评审项重复计分。
- 磋商文件中技术评审项重复计分。
- 磋商文件中技术评审项重复计分。
- 磋商文件中技术评审项重复计分。
- 磋商文件中功能重复。
- 人脸识别系统数量和厂商未具体列明。
- 车辆道闸管理系统与统一支付平台的缴费集成超出项目范围。
- 评分标准中认证资质为行业资质,非国家权威机构认定资质。
- 评分标准中软件成熟度CMMI等级证书为行业资质,非国家权威机构认定资质。
- 评分标准中技术负责人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排斥其他供应商。
- 评分标准中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排斥其他供应商,且人员资质重复计分。
- 以行业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排斥其他供应商,且项目应为货物采购。
- 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五星级认证证书与项目无关,且回复不一致。
- 评分标准中重点功能现场演示与技术响应重复计分,违反公平性。
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发布涉案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并于2021年8月17日组织磋商和评审。截至2021年8月20日,涉案项目第一包结果公告尚未发布。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10、12、13、15-17、19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11、14、18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10、12、13、15-17、19,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11、14、18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处理日期:2021年9月28日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建议被投诉人和同行注意以下方面:
- 在采购项目中,明确标明采购项目属性,并按照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设置,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在编制采购清单时,与技术要求相符,避免出现数量和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 确保采购内容要求与项目相关,避免无关要求的设置。
- 在磋商文件中,避免技术评审项的重复计分,确保评审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 在评分标准中,资质要求应遵循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资质标准,避免使用行业资质作为评分标准。
- 在设置人员资质的要求时,合理设定学历和相关资质,避免排斥其他供应商并重复计分。
- 评分标准应公平合理,不应设置过于苛刻的条件,避免排斥其他供应商。
- 在评分标准中,确保设置的认证证书和资质与项目相关,避免使用与项目无关的证书和资质。
- 确保评分标准的设置合理,避免重复计分和违反公平性的情况。
- 采购人应注重对投诉事项的认真回复,确保回复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以上建议可供参考,希望能帮助被投诉人和同行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并提升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1〕135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07324
二、项目名称:成都师范学院就成都师范学院智慧校园一期和慕课建设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数合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2栋3层319号
被投诉人1:成都师范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被投诉人2: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16楼04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数合讯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成都师范学院就成都师范学院智慧校园一期和慕课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07324)第一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8月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采购项目属性应为货物采购,评审因素“报价”应按货物采购设置。
投诉事项2:采购清单11项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的条目数不符。
投诉事项3:采购内容要求规划学校整体数据中心架构图与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关系。
投诉事项4:磋商文件技术评审项【84】【85】【86】【87】为【83】的细化功能要求,重复评分。
投诉事项5:磋商文件技术评审项【135】【136】为【134】的细化功能要求,重复评分。
投诉事项6:磋商文件技术评审项【148】为【147】的细化功能要求,重复评分。
投诉事项7:磋商文件技术评审项【164】【165】为【163】的细化功能要求,重复评分。
投诉事项8:磋商文件技术评审项【167】【168】为【166】的细化功能要求,重复评分。
投诉事项9:磋商文件技术评审项【170】【171】【172】为【169】的细化功能要求,重复评分。
投诉事项10: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概况、服务要求、检验项目及商务要求”中“三、技术要求”中“第一包”中“4.一站式服务大厅”中“4.1服务门户”与“3.融合门户平台”功能重复。
投诉事项11:采购内容“8.人脸识别系统”中学校建设的人脸识别系统数量和厂商没有详细列明导致对接成本无法评估。
投诉事项12: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概况服务要求、检验项目及商务要求”中“三、技术要求”中“第一包”中“9.业务应用系统集成”中车辆道闸管理系统与统一支付平台的缴费集成与本项目无关并超出项目范围,以附加条件恶意锁标排斥其他供应商。
投诉事项13:评分标准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认证资质为行业资质,非国家权威机构认定资质,恶意锁标并排斥其他供应商。
投诉事项14:评分标准设置软件成熟度CMMI等级证书为行业资质,非国家权威机构认定资质,恶意锁标并排斥其他供应商。
投诉事项15:评分标准设置技术负责人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供应商。
投诉事项16:评分标准设置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排斥其他供应商,且人员资质重复计分不合理。
投诉事项17:以行业业绩作为加分条件设置门槛排斥其他供应商,同时本项目应为货物采购而非服务采购项目。
投诉事项18:评分标准评审项售后服务五星级认证证书与本项目无关,且采购人质疑回复前后不一致。
投诉事项19:评分标准评审项重点功能现场演示内容与技术响应中的技术评审项重复评审计分,严重违反政府采购的公平性。
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发布涉案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1年8月17日组织涉案项目磋商、评审。截至2021年8月20日,涉案项目第一包结果公告未发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10、12、13、15-17、19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11、14、18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项目未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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