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铜陵市义安区胥坝乡人居环境常态化管护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3月14日,由铜陵市义安区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铜陵文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义安区胥坝乡人居环境常态化管护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2021CGF237
- 项目名称:义安区胥坝乡人居环境常态化管护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3月1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铜陵文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义安经济开发区X003县道
- 被投诉人:
- 铜陵市胥坝乡人民政府
-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兴盛路与育才路交叉路铜陵口
- 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冠商务大厦南楼
- 相关供应商:
- 铜陵顺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铜陵市翠湖北苑服务楼二楼
- 铜陵宏盈实业有限公司
- 地址:铜陵市开发区泰山大道北段835-1号
- 当事人:无
- 地址:无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反映经查询爱企查等网站,铜陵顺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人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之一铜陵宏盈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股人为同一人,存在共同控股管理等相关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第三条关于“投标人”及第八条关于“废标”的规定。投诉事项2,反映对于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没有及时给予相关回复,存在包庇等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
处理依据
-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处理结果
-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本案例中被投诉的问题,被投诉人应注重加强项目投标的合规性管理,确保投标人的独立性和合法性,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回应和解决投诉人的质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公正、透明的招标过程,维护采购市场的良好秩序。
以上为2022年3月14日铜陵市义安区胥坝乡人居环境常态化管护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及建议。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铜陵市义安区财政局关于义安区胥坝乡人居环境常态化管护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CGF237
二、项目名称:义安区胥坝乡人居环境常态化管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铜陵文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义安经济开发区X003县道
被投诉人:1、铜陵市胥坝乡人民政府,2、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1、铜陵市义安区兴盛路与育才路交叉路铜陵口,2、铜陵市铜官区铜冠商务大厦南楼
相关供应商:铜陵顺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铜陵宏盈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1、铜陵市翠湖北苑服务楼二楼,2、铜陵市开发区泰山大道北段835-1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反映经查询爱企查等网站,铜陵顺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人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之一铜陵宏盈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股人为同一人,存在共同控股管理等相关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第三条关于“投标人”及第八条关于“废标”的规定,两家公司投标均应无效。投诉事项2,反映对于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没有及时给予相关回复,存在包庇等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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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财政局
202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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