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深圳投诉处理案例:智能消毒机器人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月26日,由深圳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深圳市百达康生物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关于"智能消毒机器人"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0198681)的质疑答复。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所投标的消毒机器人产品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存在严重偏离,要求取消被投诉人的中标资格,并重新进行招标。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ZCG2020198681
- 项目名称:智能消毒机器人
- 处理日期:2021年1月2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深圳市百达康生物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赛格新城市广场5栋7层09房
-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百达康生物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对"智能消毒机器人"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0198681)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深圳市财政局提起投诉。投诉内容涉及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投标的消毒机器人产品型号IBEN-M01,该产品的技术功能与采购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有严重偏离。投诉人认为该产品虚假应标,对客户及投诉人自身权益造成影响,并要求取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重新进行招标。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研究,深圳市财政局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深圳市财政局研究后,决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对本决定不服的情况下,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投诉情况: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产品投标,确保产品的技术功能与要求相符,避免虚假应标的情况发生。
- 在招标过程中,加强对供应商产品的审核和评估,确保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进行充分的技术验证和实地考察。
- 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和信誉评估,选择可靠的供应商合作,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规避类似投诉案件,提升项目的质量和信誉,保护自身权益。
以上内容由深圳市财政局提供。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1〕53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0198681
二、项目名称:智能消毒机器人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百达康生物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赛格新城市广场5栋7层09房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智能消毒机器人”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0198681,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深圳市赛瑞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的消毒机器人产品为河北小笨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IBEN-M01,该产品的技术功能与此次采购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组合式消杀,快速、高效、无死角。消杀效果达到6log(99.9999%),消毒液雾化为小于10微米的悬浮颗粒”有严重偏离,我公司认为其虚假应标,影响客户及我司权益,要求取消赛瑞公司的中标资格,并重新进行招标。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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