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园街道交通综合治理服务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月8日,由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广东浩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南园街道交通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0722-206FE3775SZF
- 项目名称:南园街道交通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月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广东浩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园景花园1栋A单元202商铺
- 被投诉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ABCGH
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东浩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对南园街道交通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2-206FE3775SZF)的招标结果提出质疑,并向本机关提出行政裁决。本机关于2021年1月8日受理了该行政裁决请求。在法定期限内,本机关向被投诉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发出了行政裁决答复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经过调查核实,本案已办结。
投诉人投诉事项
- 投诉事项:本项目标段二存在"围标"、"串标"情形。
- 事实依据:本项目标段二的两家投标人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的竞标金额完全相同,明显属于相互串通协商报价。
- 投诉请求:请求撤销本次招标结果,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被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答复
- 被投诉人答复:被投诉人表示,对于投诉人所称的两家供应商投标一览表中总报价相同的情况,被投诉人认为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的分项报价表中各分项报价完全不同。因此,被投诉人认为本项目并不存在供应商有意"串标"和"围标"的情况。
- 采购人答复:采购人表示,对于投诉人的指控,将尊重监管部门的意见。
- 相关供应商答复:供应商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表示,他们是自主参与项目投标,并未与其他投标人进行协商报价。他们的报价依据是深圳市保安协会在2018年发布的关于深圳市保安服务企业投标的指导价。根据协会规定,涉及南山、福田、罗湖、盐田等区域的保安服务项目,相关会员企业报价不得低于5301.76元/人/月。而本项目所需服务人数为30人,服务期限为12个月,他们按照协会指导价的要求提交了总报价为1908633.60元,并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标的行为。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表示,他们的报价是根据深圳市保安协会发布的《关于执行的通知》以及深圳市宝安协会编制的《深圳市保安服务最低成本价标准测算表》中一类区(其中福田区属一类区)的标准进行的,符合深圳市保安协会最低成本价的要求,也符合实际需求情况,并没有经过协商报价,认为他们的报价是合情合理的。
本机关调查情况
为核实相关情况,本机关核查了投诉材料、投诉答复材料、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等。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结果如下:
关于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标段二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问题,本机关通过查阅相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发现,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和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总报价相同,但两家供应商在报价明细中的表现有明显差异。进一步调查发现,2018年12月10日,深圳保安协会发布的《关于执行的通知》明确规定深圳市保安服务最低成本价标准为一类区每人每月5301.76元(罗湖、福田、南山区域)。根据相关标准,本项目标段二所需保安服务的最低成本价为1,908,633.6元。综上所述,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宝安公司与中保公司存在"围标"、"串标"情形,因此投诉人的指控不成立。
处理依据
根据调查结果,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调查结果,本机关驳回了投诉人的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
- 严格遵守招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 加强对投标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竞争环境的公平性。
- 建立健全的投标评审制度,对投标文件进行细致审核,确保报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 针对投标中可能出现的串标、围标等问题,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做到诚信守法。
- 合理设置招标标的和评审指标,避免供应商之间的价格一致性过高,以减少投诉的可能性。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改进招标管理工作,提高招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福财书〔2021〕15号)
一、项目编号:0722-206FE3775SZF
二、项目名称:南园街道交通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浩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园景花园1栋A单元202商铺
被投诉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ABCGH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南园街道交通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2-206FE3775SZF)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裁决,本机关于2021年1月8日受理行政裁决。
受理行政裁决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和其它与行政裁决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行政裁决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详细内容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的《投诉书》为准)
1.投诉事项:
本项目标段二存在“围标”“串标”情形。
事实依据:本项目标段二投标人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的竞标金额完全相同,明显属于相互串通协商报价。
2.投诉请求
请求撤销本次招标结果,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二)被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答复(详细内容均以相关当事人的书面答复材料为准)
1.被投诉人答复
被投诉人就投诉事项答复本机关称:针对投诉人投诉所称的供应商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投标一览表中总报价一样的情况,被投诉人认为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2家供应商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报价完全不同。因此,本项目并不存在供应商有意“串标”及“围标”。
2.采购人答复
采购人就投诉事项答复本机关称:对参与投标的单位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情形,采购人尊重监管部门的意见。
3.相关供应商答复
供应商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就投诉事项答复本机关称:我司自主参与项目投标,并未与包括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在内的任何其他投标人进行协商报价。我司报价依据为深圳市保安协会在2018年发出的关于深圳市保安服务企业投标的指导价。协会规定,针对在南山、福田、罗湖、盐田等“关内”区域的保安服务项目,相关会员企业报价不得低于5301.76元/人/月,本项目所需服务人数为30人,服务期限为12个月,我司按照协会指导价的要求提交总报价为1908633.60元,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标行为。
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就投诉事项答复本机关称:我司是参照深圳市保安协会下发的《关于执行的通知》(深保协发〔2018〕13号)以及深圳市宝安协会编制的《深圳市保安服务最低成本价标准测算表》中一类区(该测算表中福田区属一类区)的标准进行的报价,符合深圳市保安协会最低成本价的要求也符合实际需求情况,并无经过协商报价,合情合理,并无不妥。
(三)本机关调查情况
为核实有关情况,本机关核查了投诉材料、投诉答复材料、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等,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结果如下:
关于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标段二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问题
本机关经查阅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发现,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宝安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宝安公司”)与供应商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公司”)虽然投标总报价相同,但两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明细表明显不同。本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2018年12月10日,深圳保安协会发布的《关于执行的通知》明确规定:“根据测算,深圳市保安服务最低成本价标准(2018年11月制订)为一类区每人每月5301.76元(罗湖、福田、南山区域)。”本项目标段二服务人数为30人,服务期限为12个月,根据深圳保安协会发布的相关标准,本项目保安服务的最低成本价确为1,908,633.6元。综上所述,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宝安公司与中保公司存在“围标”“串标”情形,投诉人此项投诉不成立。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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