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投诉处理案例: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2月13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知境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不服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成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第二次)的质疑答复。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包括被投诉人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相关供应商建发(成都)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09081
- 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第二次)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2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知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2栋19楼1904号
- 被投诉人: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 相关供应商:建发(成都)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街8号
基本情况
成都知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成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第二次)的质疑答复不服,于2021年12月13日向四川省财政厅提起投诉。该投诉事项涉及建发(成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资料应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存在差异,以及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处理质疑。截至2021年12月22日,涉案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四川省财政厅经审查后决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处理结果
四川省财政厅于2022年1月24日作出决定,驳回了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意以下建议:
- 供应商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应标,避免提供虚假信息。
- 在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进行标书编制,确保投标产品符合要求。
- 招标代理机构应客观、公正、谨慎地处理质疑,确保质疑事项得到妥善解决。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提高采购项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17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09081
二、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知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2栋19楼1904号
被投诉人: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相关供应商:建发(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街8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知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成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10908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12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1年12月13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建发(成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资料应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存在差异,对部分无法满足的技术参数,恶意响应,严重扰乱专家评审。
投诉事项2: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处理质疑。
涉案项目于2021年10月15日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1年11月9日开标、评审,于2021年11月10日发布结果公告。截至2021年12月22日,涉案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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