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对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针对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07包的质疑。被投诉人为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为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投诉内容主要涉及到产品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12910
- 项目名称: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07包
- 处理日期:2022年6月1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7号1号楼二层203
- 被投诉人: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2号楼701
- 相关供应商: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20号1栋13层64号
基本情况
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就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12910)07包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2年5月6日向四川省财政厅提起投诉。四川省财政厅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并经过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针对"测汞仪(水气土共用)"的投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2.2项技术参数,为实质性负偏离。该公司虚假响应,其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2: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针对"测汞仪(水气土共用)"的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4.配置要求(每套):自动进样器1台(包括固体模块和液体模块)",为实质性负偏离。该公司虚假响应,其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3: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针对"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分析仪"的投标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多项技术参数。该公司虚假响应,其投标无效。
根据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且不成立,四川省财政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处理结果
经过审查,四川省财政厅决定驳回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处理结果如下:
- 处理时间:2022年6月16日
-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建议被投诉人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在进行招标采购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保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符合标书要求,避免实质性负偏离。
- 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提高投标人的资质审核力度,确保投标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虚假响应的情况发生。
- 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过程的管理,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招标文件不清晰或矛盾引发投诉。
以上建议可供被投诉人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参考,以提升招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降低投诉风险。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81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12910
二、项目名称: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07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7号1号楼二层203
被投诉人: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2号楼701
相关供应商: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20号1栋13层64号
四、基本情况
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就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12910)07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5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5月6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针对“测汞仪(水气土共用)”的投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2.2项技术参数,为实质性负偏离。该公司虚假响应,其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2: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针对“测汞仪(水气土共用)”的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4.配置要求(每套):自动进样器1台(包括固体模块和液体模块)”,为实质性负偏离。该公司虚假响应,其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3: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针对“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分析仪”的投标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多项技术参数。该公司虚假响应,其投标无效。
2021年12月24日,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1291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29日,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2022年4月14日,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07包开标、评审。2022年4月20日,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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