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采购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呼和浩特市安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采购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MGZCS-G-H-201886
-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采购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4月0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呼和浩特市安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地址:滨河北路万锦观悦10号楼1单元602室
- 被投诉人:内蒙古茂元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领海A座8层8024室
- 相关供应商:洛阳彩瑞实业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豆府店村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彩瑞公司中标产品“安全帽防护组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虚假应标。具体问题包括:
- 中标产品品牌型号标注为梅思安V-Gard930,这只是安全帽型号,并不能代表一套产品的六个组成部分型号。
- 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多项技术指标要求,如加强筋、防滑条、可更换式吸汗带、高度调节、护脑设计、防护眼镜透明色和灰色两款可选、反光条、符合EN397:2012标准、阻燃性能和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等。
投诉事项2:中标产品全面罩Advantage3200+ME-P100不满足招标要求,存在虚假应标。具体问题包括:
- 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和具体技术参数,与官网介绍和检测报告不符。
投诉事项3:中标产品防噪音耳罩无相应的CE认证编号证书,并无法满足一个月的交货期限。
投诉事项4:中标产品防腐蚀手套型号存在明显错误。
投诉事项5:中标产品矿工靴型号填写错误。
投诉事项6:中标产品氧气呼吸器品牌型号为德尔格BG4,未提供相关安全检测报告,可能存在虚假材料。
处理依据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规定,驳回该投诉事项的其他部分。
投诉事项3、4、5以及1、2、6的其他部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规定,驳回该投诉事项的其他部分。
处理结果
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受理投诉后,向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并调取了相关文件进行调查。经核查和评审,处理结果如下:
- 投诉事项1: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 投诉事项2:驳回部分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
- 投诉事项3、4、5以及1、2、6的其他部分: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来规避类似问题:
- 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标准和规范。
- 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和证明材料,避免虚假应标行为。
- 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选择具备信誉和实力的供应商。
-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如相关的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加强对产品质量和招标文件的管理,以避免类似的投诉案件发生,增强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以上内容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提供)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84号)
一、项目编号:NMGZCS-G-H-201886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采购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呼和浩特市安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滨河北路万锦观悦10号楼1单元602室
被投诉人:内蒙古茂元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领海A座8层8024室
相关供应商:洛阳彩瑞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豆府店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彩瑞公司中标产品“安全帽防护组合”不满足招标文件多项要求,存在虚假应标。一是彩瑞公司标明中标产品品牌型号为梅思安V-Gard930,这是安全帽型号,招标文件规定安全帽组合中包含六个产品,该型号不能代表一套产品的六个组成部分型号。二是,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强筋”“防滑条”“可更换式吸汗带”“前后四点进行三档高度调节”“头后部采用下沿加长护脑设计”“内嵌防护眼镜透明色和灰色两款可选”“保暖头罩厂家出厂原厂配有反光条”“符合EN397:2012标准”(彩瑞公司如响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了相对应的CE认证编号的证书)“阻燃性能和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彩瑞公司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了对应的国家劳动安全认证检测中心发放的检测报告,报告中是否体现阻燃性能和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等技术指标要求。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硅胶全面具+综合滤毒盒+防尘滤尘盒”,“存储期限5年,保修期5年”,中标产品全面罩Advantage3200+ME-P100不满足招标数量和具体要求,经查询中标产品官网介绍和国家安全生产上海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中心网站该产品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与实际招标要求不符。彩瑞公司关于上述两项要求存在虚假应标。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要求防噪音耳罩设计标准符合EN352标准,彩瑞公司如响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了相对应的CE认证编号的证书;招标文件规定一个月的交货期限,彩瑞公司无法满足。投诉事项4:中标产品防腐蚀手套型号为205025,生产厂家为霍尼韦尔,该型号存在明显错误,应中标无效。投诉事项5:中标产品矿工靴型号为NMX880,该型号生产厂家应为霍尼韦尔,彩瑞公司投标文件中填写为代尔塔,存在明显错误。投诉事项6:彩瑞公司中标产品氧气呼吸器品牌型号为德尔格BG4,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国家煤矿安全检测中心发放的煤安检测报告和国外相关安全检测报告,如未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应中标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厅受理投诉后,向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依法调取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质证会,核查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于2月14日邀请评审专家就专业问题进行评审,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1关于技术参数负偏离的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关于技术参数负偏离的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规定,驳回投诉事项6中关于“彩瑞公司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了国外相关安全检测报告”的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规定,驳回投诉事项3、4、5以及1、2、6的其他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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